記者鄭松維∕專題報導
關於藝術的價值,美術圈裡各有不同的論述,藝評家關心的是藝術品為何成為好藝術品,而美學家注重的是為什麼它是好藝術品,當將一件作品的價值稱為藝術時,所指的是那些有助於或阻礙該作品被視為藝術品的價值之元素。從哲學角度來探討藝術價值時,並非研究投資者為何願意付出金錢購買一件藝術品,重點是,它顯現了藝術價值非常奇特的性狀,不像貨幣價值那樣是一種可量化的價值。
藝評家羅二松說,藝術是主觀的,不同的人會以不同的方式接受或解釋它,對一件不成熟的畫作,同溫層的人會說好美、好棒!但對受過美育的人來說,這簡直是粗製濫造的劣品;因為藝術是主觀的,所以它很容易受到倫理的判斷,倫理是個體在社會脈絡及情誼情境下,其主觀行為遵循的客觀準則和規範,然而政治因素或道德評論皆不利於藝術的價值。
對畫商而言,以4.5億美元成交的達文西《救世主》會比6500萬美元售出的馬奈《春天》更有價值,因為它在拍場上賺到了更多的錢。但是,站在美學鑽研藝術價值的理論上,基於多種成因,《春天》可能是比《救世主》更好的藝術品,具有更大的藝術價值,平心而論,各有各的道理,貨幣價值和藝術價值之間可能存在著關聯性,至少藝壇人士都不否認。
.jpg)
羅二松說,要具有藝術價值,它必須是藝術品。如果藝術價值是某物作為藝術所具有的價值,那麼不屬於藝術品領域的東西,就不可能具有藝術價值。藝術價值取決於它是好還是壞的藝術品,此外,對藝術價值的評估僅限於藝術相關性的範疇,某些作品可能是好的,但不一定表示它是一件好的藝術品,相反,某些東西可能是一件好的藝術品,但絕不是無心草率之創作。
.jpg)
20世紀美國評論家克萊門特·格林伯格(Clement Greenberg)指出,美感價值與美感經驗共同延伸,從體驗美感現象獲得的某種愉悅,其論述享有「大量的直覺合理性」,鑑於人類不斷地追求愉悅的事物,審美享樂為規範問題提供了一個看似合理的答案,因為大家確實重視尋求愉悅的體驗。然而,此說卻形成一個更模糊的界限,是什麼使美感經驗中的愉悅成為一種特殊的美感愉悅?
羅二松指出,格林伯格在上個世紀39年代發表一篇《前衛與媚俗》文章,公開表明前衛現代主義是「我們現在擁有的唯一活著的文化」,它主要受到感傷的「媚俗」作品的出現,威脅「低俗和學院化的擬像」真正的文化。對格林伯格來說,媚俗是資本主義和工業社會的通病,在他看來,藝術和文學有責任提供一條更高標準的路線。
.jpg)
誠然,藝術價值描述可能確實體現了某些作品的藝術價值,而美學價值可以基於藝術品的外觀與其預期功能相對應的基礎上來歸因,社會參與作品的出現方式與其預期功能相對應,現今人們越來越重視藝術的獨創性,而非匠氣的產品,藝術價值存在著百家齊鳴的現象,然則,真正的關鍵在於藝術家在思考什麼?心目中最重要的是什麼?對事物的觀點是什麼?一件作品的概念力量、其意義和意識形態立場,以及實踐其思想的能力,這些決定了藝術本身的重要性。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jpg)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