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央罷免馬文君、游顥連署爭議 ...

罷免馬文君、游顥連署爭議 中選會公布複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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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南投罷免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游顥爆出連署爭議,罷團指控連署文件遭南投縣選委會因「草簽」等理由而遭到剔除,中選會今(2)日公布結果,馬文君罷免案連署書有199人修正為符合規定,至於游顥罷免案則有508人修正為符合規定;共計增加707件合規。

中選會指出,鑒於近日新聞媒體報導指南投縣選舉委員會疑以「簽名潦草」或「筆跡與戶政資料不符」等理由刪除連署人名冊一節,引發社會關注,核有予以行政調查之必要。而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循例謹慎行使調查權,歷經5月28日、5月29日、5月30日共計3日實地調查,部分名冊經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南投各戶政事務所與本會予以逐張檢視後,彙整相關資料完竣,目前調查內容,略以:

(一)南投縣第1選舉區立法委員馬文君罷免案,原連署人人數計20,709人,不合規定依法應刪除人數計3,817人,經刪除後連署人人數為16,892人,不足規定人數1,730人。

(二)南投縣第2選舉區立法委員游顥罷免案,原連署人人數計23,160人,不合規定依法應刪除人數計4,020人,經刪除後連署人人數為19,140人,不足規定人數693人。

針對近日媒體報導南投縣選舉委員會以簽名過於潦草以及與戶政資料留存筆跡不同等理由,刪除連署人名冊,引發外界誤解選舉委員會係使用戶政資訊系統,以民眾申辦相關戶政作業所簽名之電子檔比對連署人名冊之筆跡,引發軒然大波。中選會派員赴南投縣選舉委員會進行行政調查。

三、前行政調查結果如下:

(一)有關南投縣戶政事務所是否有依戶政資訊系統民眾簽名筆跡查對連署人名冊之情事,依南投縣戶政事務所說明,戶政資訊系統並無另外建置民眾簽名式樣資料庫供戶政機關查對筆跡;此節已向內政部戶政司詢問戶政資訊系統確無另行建置民眾簽名式樣資料庫,至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專職人員則未有使用戶政資訊系統權限,又南投相關罷免案因司法機關刻正偵辦中,故上開二罷免案將依司法機關偵辦結果配合作後續處理。

(二)南投縣第1選舉區立法委員馬文君罷免案,經本會複查後,不合規定依法應刪除人數由「3,817人」修正為「3,618人」:

1.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1項第3款之查對,有關姓名書寫錯誤或不明乙項,經本會複查結果,不合規定依法應刪除人數由「571人」修正為「374人」。

2.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1項第3款之查對,有關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乙項,經本會複查結果,不合規定依法應刪除人數由「317人」修正為「315人」。

(三)南投縣第2選舉區立法委員游顥罷免案,經複查後不合規定依法應刪除人數由「4,020人」修正為「3,512人」。

1.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1項第3款之查對,有關姓名書寫錯誤或不明乙項,經複查結果,不合規定依法應刪除人數由「1,212人」修正為「721人」。

2.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1項第3款之查對,有關戶籍地址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書寫錯誤或不明等項,經複查結果,不合規定依法應刪除人數由「537人」修正為「520人」。

(四)有關上開二罷免案連署人名冊之查對結果,經複查後,應修正如次:

1.南投縣第1選舉區立法委員馬文君罷免案,南投縣選舉委員會查對結果不符合規定依法應刪除人數3,817人,經複查結果,其中199人修正為符合規定,修正後符合規定人數計17,091人,不合規定依法應予刪除人數計3,618人,不足規定人數1,531人。

2.南投縣第2選舉區立法委員游顥罷免案,南投縣選舉委員會查對結果不符合規定依法應刪除人數4,020人,經複查結果,其中508人修正為符合規定,修正後符合規定人數19,648人,不合規定依法應予刪除人數計3,512人,不足規定人數185人。

四、以上開二罷免案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業循法定程序確認有修正查對結果之必要,至修正之查對結果及刪除之連署人及其個別事由也將列冊函知提議人之領銜人;另由於上開二罷免案為程序進行中之具體個案,目前則進入補提程序階段,加諸司法機關刻正偵辦中,故詳細調查報告內容將再依司法機關偵辦結果,再依法循例予以公開,此際選務機關則不做其他評論或回應,以維行政中立、選務不語之基本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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