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大型噴射客機所產生的瞬間噪音大約100-120分貝,發生在初二三峽的這一家人,因為到老街前的長福橋散步,遭受附近施放煙火的民眾炸傷,進而導致她左耳濺血、耳膜破裂的情形。以一名作為安全從業人員的觀點,還是要呼籲主管機關應加強管理煙火爆竹的販賣以及施放等行為,不可以因為過年民俗節慶等就鄉愿。
以施放煙火爆竹為例,如果近距離的施放,瞬間有可能產生120-140分貝的音壓,這個音壓甚至有可能造成永久性的聽力受損,除此之外,在沒有管制施放時間、地點以及嚴格執法的狀況下,煙火的施放極有可能造成公共財物損失,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尤其是在工業區、加油站等公共危險物品存放的區域。
常常看到宮廟、節慶、開業等為了慶祝或是增加人氣而施放煙火爆竹,但是仍必須要考慮公眾的安全性;而坊間施放的煙火也必須落實危險性分級,確保民眾所施放的煙火是安全的。不要等到事故發生後再以公共危險罪送辦或是兩手一攤,找不到施放的者或販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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