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的台灣人,長期在「中華民國」的洗腦教育下,都被影響認為西方人很現實、無情,缺乏人情味,其實大多數的西方人,都很誠實,很務實,也很有人情味,只是表達的方式不同,光是誠實和務實,多數的台灣人,就很難做到,所謂務實就是做不到的,絕不會輕易做承諾,而大多數台灣人就喜歡聽一些帶有不實的甜言蜜語。
而大多數的台灣人,會為了打腫臉充胖子,事前做承諾,事後做不到就會編織故事,以博得感動,以筆者從事和國際事務有關的諸多案例,譬如經常會有親朋好友,請我幫忙物色外國的房仲業者,或是販售汽車的業者,以筆者對西方人的瞭解和經驗,我總是在第一時間,先介紹西方人的房仲業者,或是販售汽車的業者。
除非台灣人的買方不願接受,我才會安排在當地的台灣人,或是當地的中國人。就簡單舉一個例,好比說買房子,除非是新蓋的房子,這種機率不高,第一、新房子座落的地點,可能沒有買主認識的朋友或親戚,加上新出售房子的訂價,幾乎是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普遍的台灣人和中國人喜愛有討價還價的成就感,加上新販售房子,現場接待人員大多數是外國人,多少會有語言上的障礙。
所以、只能透過當地的房仲業者,找尋買方喜歡的地點,差別就是依照各國的習慣和規定,成交時依照規定,買方必需支付房仲業者成交價7%的佣金,這是國家法律的規定和保障,若是西方人的房仲業,都只是按照規定索取法定的佣金。
可是、買方若是找當地台灣人,或是中國人房仲業者,大多數的台灣人,抑或是中國人房仲業者,多數的台灣或中國房仲業者,都會私下事先和賣方講好,抬高房價讓買方有討價還價的空間,如果成交,不僅買方覺得有成就感,而房仲業也獲得較多的佣金,雙方反而覺得一舉數得,皆大歡喜。
想當然買賣車輛,當然也是依循一樣模式,令筆者感到好奇的是,為什麼「不二價」運動,在台灣行之有年,而大多數的台灣人卻仍然很不習慣。事實上,值得我們學習的是「誠實」和「務實」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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