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建畿(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長)
公司有一員工,工作還算認真,因到電玩簽賭(吃角子老虎)積欠債務向地下錢莊借錢,雖然只有幾十萬,每天1%利息,已經讓他喘不過氣來,公司的其他員工看他可憐,有的借他3萬,讓他趕快還清,因為已走頭無路才找到我來。
我說這已經是第三次了,我不能原諒。他發誓如果再犯會斷指明志,….,我幫忙問法官及調查局朋友如何防止,得到的答案都是要幫忙搜集證據,如借貸本票、時間、地點,拍照錄音存證等。天啊!這會要人命的!
為何不讓我們提供犯罪管道連絡方式就好,讓調查局假扮賭客、借客去現場抓人?如此才能達到最佳效果,杜絕這些社會敗類繼續危害社。目前我強迫他每週上一小時真理課程,我告訴他“現在只能靠神的力量來改變你,人已經無能為力,只有認罪悔改,才能變成一個新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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