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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誰決定?重症家屬僱主正名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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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格桑,照顧者聯盟、失智症代表讀書會發起人

我們要正名,以免被當成營利事業靠外勞獲利的僱主。我們要拿回貼切自己身分的稱呼!

請叫我們「重症家屬僱主」!

我們不只是付外籍看護薪水,更是一手撐起失能失智重症家人的人權。她不重,他是我的親人!

我們不同於產業移工僱主,透過移工勞務付出,取得商業利益,進而累積財富。我們同時也只是台灣勞工,家人老了病了,我們錢不夠聘不起每月七萬起跳的台灣看護,只能退而求其次,選擇政府賦予我們合法權利,去聘僱沒有台灣語言認證沒有看護技能認證的外籍看護!

我們不是跨文化的專業管理者;但我們卻能跨越語言、文化障礙,手把手把沒有合格技能認證的外籍看護一點一滴教會到至少「不會害死人」的層級。雖然距離合格看護,還有一段不小距離!但在挑工只限於印越菲三國壟斷市場下,也只能以「不死人」最低標要求。

誰叫我們努力賺錢,成為社畜,仍然錢不夠聘不起台灣看護。還要隨時擔憂,外籍看護或換僱主,或逃跑的種種困境!請不要不了解真相,就先污名化我們。

請正視我們除了付薪水的功能外,肩頭上承載是失能失智重症家人的人權,我們是身障親人的唯一守護者。與外籍看護發生爭議,並非傳統勞資爭議,百分之九十九是來自捍衛身障者人權的照護方法,照護品質的爭議!

偏偏勞動部是無知還是故意卸責,將明明是看護能力不足,工作態度不佳,先滑手機,後照顧⋯種種違反看護工作準則的荒謬舉止,合理化成看護工作的常態,完全無視因此所造成的工作效率低落,拉長工時的因果關係,反而厚顏無恥硬拗成是身障被照顧者、僱主的問題!

一番操作之下,掩蓋勞動部該負起的責任。勞動部向外籍看護僱主每月收取二千元就業安定費,作為「聘僱外國人管理事務之用」;理應源頭把關,提供僱主合格外籍看護聘僱,這才是符合收取就業安定費的真諦。

遺憾是,勞動部只收錢,卻不把關、不管理、不認證入境的外籍看護;甚至,掩耳盜鈴,只要能進入台灣的外籍看護,都自動化身為合格看護工。有問題,就100%是僱主的錯!政策霸凌至此,痛徹心扉!

所以,不以「重症家屬僱主」稱呼我們,就是惡意忽視我們捍衛身障者人權的努力,就是歧視我們,將我們偏頗類歸於營利累財的僱主之列而加以錯誤認知!日常生活的相遇,請辨認出——我們身為「付薪水僱主」與「身障者人權守護者」的互為表裡的雙重身分!

三葉曾說:「只有一件事是肯定的,我們若是見到彼此,一定能馬上認出對方!」現在生活中遇見我們的時刻,請認出我們,我們是「重症家屬僱主」!「非營利僱主」。消彌歧視,停止污名化,就從我們的名字改變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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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姮燕
張姮燕
張姮燕,義守大學國際傳媒與娛樂管理學系助理教授。美國普度大學餐旅與觀光管理博士。研究領域:人力資源管理、組織行為、餐旅管理、情緒智商、決策模型、觀光、品牌、創意與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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