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提出的 1.25 兆新台幣(約 400 億美元) 國防特別預算案(2026–2033年),是賴清德總統於 2025 年 11 月 提出、針對未來 8 年國防需求的重大戰略投資。該案旨在因應日益嚴峻的台海威脅,並向國際(特別是美國川普政府)展現台灣自我防衛的決心。
以下為該軍購案的核心架構、重點項目與戰略分析:
一、 預算架構與分配
這筆 1.25 兆元的預算並非全部用於直接購買美製武器,而是由三大支柱組成:
- 對美軍購(約 9,000 億元):占預算大宗,主要用於採購美方已核准或洽談中的高階武器系統。
- 國產武器量產(約 3,000 億元):支持台灣自主研發武器的量產,如雄風飛彈、天弓飛彈系統等。
- 商購與後勤維護:涵蓋與美商直接採購的零件、系統維護及作戰持續能力。
二、 七大核心籌購項目
國防部於 2026 年 1 月 提交立法院的報告中,明確列出七大重點類別:
- 精準火砲:如 M109A7 自走砲、HIMARS 海馬斯多管火箭系統。
- 遠程精準打擊飛彈:包含 ATACMS 陸軍戰術飛彈。
- 無人載具及其反制系統:計畫採購數十萬架各式偵察與攻擊無人機,以及超過 1,000 艘無人艇。
- 防空、反彈道及反裝甲飛彈:建置 T-Dome(台灣之頂) 多層次防空網,增購標槍(Javelin)與拖式(TOW-2B)飛彈。
- C5ISR 系統:整合 AI 輔助的指揮管制、情報監偵與通訊網路系統。
- 強化作戰持續量能:包括彈藥籌建、備援設備及後勤支援。
- 台美共同研發項目:雙方合作研發的新型裝備或系統。
三、 戰略核心策略
- 建構不對稱作戰能力:重點採購大量低成本、高效率的「消耗性裝備」(如無人機、反裝甲飛彈),旨在以非對稱手段抵銷中共的數量優勢。
- 打造「T-Dome」防空盾牌:藉由特別預算加速飛彈攔截系統佈建,整合雷達與預警系統,提升對中共飛彈與空中威脅的防禦韌性。
- 提升國防支出佔比:透過此特別預算,台灣目標在 2026 年將國防預算提升至 GDP 的 3.32%,並爭取在 2030 年達到 5%,以符合美方對盟友分擔安全責任的期待。
- 軍民產業整合:國防部預計該預算可帶動國內約 4,000 億元產值 並創造 9 萬個工作機會,強化本土國防產業鏈。
四、 現況與爭議(截至 2026 年 2 月)
- 立院卡關:目前該特別預算案因在野黨(國民黨、民眾黨)質疑缺乏詳細清單及「黑箱作業」,仍在立法院審議中。
- 美方進度:美國已於 2025 年 12 月 宣布價值 111 億美元的八項對台軍售(包含海馬斯、ATACMS、無人機等),作為此特別預算案的首波落實項目。
台灣對美軍購案,是8年計劃,立院及外界質疑沒有詳細細目清單,無法審查,這種要求對現在武器的功能變化快速,戰略的改變需彈性調整,會不符合國防真正需要,而逐年滾動式的調整採購軍品與數量,以此不同模式比較,提出一個合適的軍品採購案預算書,提出給立法院的審查方案.
針對台灣為期8年的軍事採購計畫,立法院要求的「詳細清單」與國防部主張的「滾動式調整」之間確實存在結構性矛盾。建議建立一套「戰略目標導向的彈性預算架構」(Strategic-Goal-Oriented Flexible Budgeting Framework),以此平衡民主監督與軍事應變。
以下是為國防部設計、提交給立法院審查的採購預算計畫方案建議:
一、 審查模式建議:從「項目審查」轉為「能力包審查」
傳統審查要求詳細到幾枚飛彈、幾輛裝甲車,但在8年跨度下,技術過時風險極高。建議將預算分為三層結構:
- 核心能力包(Capability Bundles)— 立院審查主體
不以單一武器名稱命名,而以「作戰效能」命名。例如:
- 「遠程精準打擊能力包」:包含現有的海馬斯(HIMARS)或未來同等級替代品。
- 「不對稱海上拒止能力包」:包含岸置魚叉、水雷及未來無人艇。
- 「關鍵節點韌性能力包」:涵蓋低軌衛星終端、備援通訊等。
- 定期滾動修正案(Biennial Review Cycle)
每兩年進行一次預算與品項的「技術校準」。若原本計畫採購的 A 型號已落後,國防部有權在總經費不變與能力指標達成的前提下,向立法院提報更換為 B 型號,僅需報請立委備查或專案報告。
二、 提交立法院的預算書方案(範本架構)
這份預算書應包含以下關鍵部分,以回應外界質疑:
(1) 戰略與威脅對照表
- 列出 10 年內可能的動態威脅模型(如:無人機群飽和攻擊、封鎖情境)。
- 說明每一筆預算對應的「反制能力」,而非僅是採購數量。
(2) 採購階梯化清單(Tiered Procurement List)
將採購品項依「確定性」分類:
- 第一類(確定品項,1-3年執行):已簽署發價書(LOA)之武器,提供詳細細目與交貨時程。
- 第二類(預定品項,4-6年規劃):列出武器類別與技術參數(例如:射程須達200公里之防空飛彈),但保留型號彈性,以利爭取美軍最新撥發之裝備。
- 第三類(預研品項,7-10年願景):列出研發預算與技術儲備(如雷射武器、AI作戰系統),此部分以「研發基金」模式編列,接受績效審查。
(3) 彈性調整權限說明(Flexibility Clause)
- 變更額度:允許 15% 以內的品項數量或型號調整,無需重新啟動建案程序。
- 透明度承諾:每半年向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提交「採購進度與市場行情比對報告」,說明價格變動原因。
三、 給立法院的審查配套建議
為了降低立委「無法審查」的疑慮,應引入第三方專業評估:
- 建立「國防預算專業顧問團」:由立法院法制局或邀請具備軍事背景、資安背景的專家,在機密室內對國防部提供的「能力包」進行效能與價格評估。
- 設立「績效指標(KPI)監控」:不審查細目,改審查「戰備率」與「訓練成效」。例如:買了 100 枚飛彈,若 3 年後妥善率低於 80%,則凍結後續預算。
結論
「以能力代替型號,以週期代替死板」。
這種模式能滿足立法院對於「預算流向」的掌握(知道錢是拿去加強哪種防衛能力),同時給予國防部在快速變遷的戰場環境(如烏克蘭戰爭啟發的無人機變革)中,有權利選擇最新、最符合當下需求的「代換方案」。這才是符合現代戰爭邏輯的國防採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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