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探討台灣外勞制度的童文薰律師,以及教授人力資源管理與跨國文化管理的張姮燕教授,與深耕長照產業20多年的長照醫療集團老闆超哥,分析台灣外籍看護工制度,可能出現幾個制度上的問題。台灣引進外籍勞動力已30年,而外籍看護工也肩負起在台灣照護人力缺乏的情況下,提供照護服務的責任。但因為長達20多年累積下來的錯誤政策,使得許多重症、失能的家庭,成為外籍看護來台後跳往其他工作,甚至黑市的跳板。
就業安定就業基金本來是要安定國內的就業,但統計數字發現,其中十年來有五億台幣,被安置外籍勞工的安置中心請領走。而被勞團成立的安置中心進行安置的外籍勞工,都必須有安置的理由,其中最常見的是等待轉換雇主或遣返回母國(45%),而媒體報導常見的性騷擾、性侵害而造成外籍勞工得以接受安置的理由,在查證後,比率僅佔安置原因的5%。但勞團得以一天五百元的價位,跟勞動部申請就業安定費來安置移工,因此往往造成更多的勞資爭議。童文薰律師建議,就業安定費為稅收收入,納入國庫,應併入立法院,由民意代表來監督。另外也建議勞動部或移工來源國的辦事處把安置的工作接回自己做,而不該給勞團。另外也應懲罰逃逸的家庭看護,避免重症繼續成為跳板。
每個引進外籍看護的家庭,都必須經由專業醫生開立巴氏量表,才得以聘僱,所以當重症成為外籍勞工的跳板,先進來台灣後,在想方設法轉換雇主、轉換業別、逃逸成為黑工,我國缺乏照護人力而引進外籍看護的目的就不存在,也會讓失能、失智的家庭,繼續面臨照護空窗,並且難以避免更多的長照悲歌。
(相關探討以就業安定基金變相幫助非法移工詳細請聽超派人生之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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