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8 日就《大學法》修法召開公聽會,由台灣民眾黨立委劉書彬擔任召集委員,邀集國民黨立委葛如鈞、民進黨立委范雲,以及高教工會、大學法改革陣線 2.0、各大專校教師團體與全台二十多所學生會代表出席。與會各方雖立場與關注面向略有不同,但皆指向同一核心共識:大學法自 2005 年全文修正以來已近 20 年,必須透過修法回應少子化、高教轉型與師生權益保障的迫切需求,讓大學治理更民主、更透明,也更公平。

此次公聽會係因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而啟動。民眾黨版指出,學生與教師是大學校園的主要參與者,卻在現行法制下,未被明確保障在校務會議與校長遴選中的代表比例,學生會制度與學生自治機制也欠缺法律位階的規範,難以符合大學自治應有的民主原則。因此,修法目標在於強化學生公共參與與校園監督機制,落實師生權益保障,讓大學能真正履行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與促進國家發展的宗旨。
劉書彬在會中強調,大學法已 20 年未修,卻要承擔少子化、人才外流與產業轉型的多重壓力,現有治理架構顯然「老舊難當」。她指出,台灣受教育年數與升學率不輸 OECD 國家,但在大學經費、師生比、治理制度與私校退場機制等面向卻明顯落後,已對高教體質與國家競爭力造成風險。她主張,修法必須系統性重建,而非零碎補破網,重點包括:提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至四分之一、要求教師代表多數不得兼任行政主管,以避免行政體系壟斷決策;提高校長遴選中師生代表比例、降低黑箱空間;並增訂學生會專章,保障學生會在人事、財務與選務上的獨立性與運作空間。劉書彬強調,這不只是技術性立法,而是回應多年來學生團體訴求與社會改革期待的重要一步,呼籲朝野三黨共同形成共識,督促教育部儘速提出部版草案。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則從教師勞動與高教體質出發,點出現行教師升等與評鑑制度的結構性問題。他指出,目前升等過度重視論文「點數」與數量,卻忽略教學品質、社會服務與跨領域貢獻,缺乏多元評價機制,導致「萬年助理教授」現象層出不窮。更嚴重的是,部分私校將募款、義務教學、鐘點條件等納入升等或考核標準,事實上等同以制度性壓力逼迫教師自我剝削。
葛如鈞特別點出,專案教師制度已在多所大學被濫用,成為節省人事成本的「免洗教員」。許多教師一方面被以「評鑑未過」為由不續聘,另一方面卻又被學校以專案或兼任形式聘回,身分「非教非勞」,既缺乏教職保障,也未納入完整勞動保護。他引述監察院早在 112 年即糾正教育部,批評教育部放任學校以專案教師長期替代正式編制,未提出有效改善方案,甚至以「少聘一名專任教師補助十萬元」的方式,形同鼓勵學校加速解聘專任與專案人力。統計亦顯示,專案教師比例從 106 年的 4.85% 上升至 113 年的 6.64%,問題有惡化之虞。葛如鈞呼籲,大學法修法應正面處理教師評鑑與升等制度、專案教師處境、校務會議組成與校長遴選程序,讓大學自治不再淪為少數人壟斷權力的自助餐,而是包含教師、職員與學生在內的真正校園民主。
民進黨立委范雲則代表教文委員會與多個師生團體,提出「開放、彈性新高教」、「強化師生權益」及「完善治理與監督機制」三大修法面向。她回顧,第十屆立法院曾在四黨共識下將「提升學權版」送出委員會,卻未完成二、三讀;本屆又在公聽會與多場座談中,與校長、教師與學生持續對話,普遍認為 2005 年版大學法已不足以回應未來 20 年的高教需求。范雲指出,生成式 AI 與跨域學習的興起,使大學學制與修業型態須更加彈性,例如跨校學分與學位學程、延長修業年限、發展副學士與終身學習學士等,都需要制度性支撐。同時,面對少子化與高教品質要求,應授權教育部就公私校合併提出規範明確的專法與程序設計。
在師生權益面向上,大學法改革陣線 2.0、高教工會等團體,與范雲共同主張:教師評鑑指標應公開透明,並授權教育部依教師權責訂定注意事項;凡與學生權益相關的重要會議應有學生代表出席;增訂學生會專章,保障學生會運作、財務與活動空間的獨立性,避免學生會遭校方箝制。在治理與監督面向,則要求健全公私校校長遴選、續任與解任制度、提高校務會議一般教師與學生代表比例、設置監督委員會,以確保校務監督功能得以真正發揮。
記者會與公聽會中,多位學生會與教師團體代表也以自身經驗,具體說明現場困境:從東部大學學生連基本活動空間都得搬到校外、到學生無法實質影響校長遴選、校務會議席次不足、學生會遭行政程序或場地規則壓縮等問題,皆凸顯大學法早已不再符合現場需求。台灣學生聯合會指出,大學法就像一部「開了 20 年、沒有前車燈、煞車失靈的失速老車」,如果教育部與國會再繼續拖延,高教亂象只會持續累積。
整場公聽會中,不論是率先提案、強調學生與教師參與的大學治理改革的民眾黨劉書彬,聚焦教師評鑑與專案教師處境、要求制度回到公平與專業本質的國民黨葛如鈞,或者從開放彈性學制、強化師生權益與完善監督機制三大面向提出版本的民進黨范雲與相關立委與團體,實質上都在回應同一個問題:如何讓大學法重新對準「大學自治」的原點,而不是成為掩護不透明決策與權力失衡的保護傘。
各界最後共同呼籲,教育部應盡速提出部版草案,立法院也應在朝野協力下整合各版本優點,以跨黨派共識推動大學法修法。會議並以明確期許作結:未來的大學法應朝向更民主的治理架構、更實質保障教師與學生權益、以及更公平透明的制度設計邁進,讓台灣高等教育真正走向下一個二十年的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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