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穩中(台聯政策中心研究員)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是否該正式立法,國民黨質疑民進黨執政沒作為,兩岸協議監督立法的精神主要是國會防禦機制、及公民複決,以防止台灣政府與中共在政治、經濟與影響台灣國家利益甚鉅的各項層面,透過雙邊協議可能出賣台灣。民進黨2016年全面執政後,直到2019年國會才得以立法一套完整的兩岸協議防禦機制,綜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之3條》早有跡可循。
根據這一條內容,首先建立起防禦機制當中的事前預警模式,例如「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行政院應於協商開始九十日前,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畫及憲政或重大政治衝擊影響評估報告。締結計畫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同意,始得開啟簽署協議之協商。」
喪失主權代價慘重
而且該條文也明訂政治議題的協議,是指具憲政或重大政治影響性之協議,以及更清楚的國會平行監督、聽證制度,甚至建立起有別於公民投票法的公民複決制度。筆者認為,像是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影響台灣經濟巨大,也對台灣民主政治有不可逆的改變,對中共來說,它會與台灣簽署各種協議的前提是,即台灣先承認「一中原則」才有可能,服貿協議不只是經濟議題,更是不折不扣的政治議題。
回顧太陽花運動時期,國民黨壓根不願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裏頭除牽涉國民黨的王馬政爭,也來自對岸壓力。10年過後,國民黨態度大變,甚至給外界有想趕快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印象,這說明國民黨本質虛偽性。國民黨若再執政,根據它的意識形態與黨綱等,它一定會再臣服中共政經壓力,進而丟出各種莫名其妙的協議內容,國民黨前主席吳敦義就曾宣稱國民黨重返執政,將與中國簽訂和平協議。
所幸國會在四年多前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之3條》,嚴格限制親中政黨執政後私下可能與中共各種魔鬼交易,而且這條最重要的精神也是「主權國家地位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毀棄或變更,不得作為政治議題談判及協議之項目。」透過法律保留原則,明文禁止親中政黨與中共談判和平協議。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競辦希望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僅是藍營選舉伎倆,若國民黨在總統、立委選舉全面執政,好不容易建立起的防禦機制恐又搖搖欲墜,不可不慎國民黨全面反撲的野心,因為對一個民主憲政國家來說,透過與中國簽署協議喪失主權國家地位,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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