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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建地高樓吊臂砸中捷釀1死15傷 2工人認罪一審獲判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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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捷運綠線前年5月10日發生重大工安意外,一棟靠近豐樂公園站外正在施工中的高樓建物,施工中的吊臂突自34樓高斷掉吊臂自高空墜落,正好砸中捷運綠線車廂,造成1死15傷。台中地方法院今(25)日一審宣判,2名工人依過失致死罪各判1年2月、1年徒刑,均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前年5月10日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吊臂墜落台中捷運軌道,列車撞上吊臂釀1死15傷慘劇。台中地檢署去年8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許、李2名塔吊作業工人。據起訴書指,興富發公司建案工地「文心愛悅」,於民國112年5月10日施工時,因塔吊吊臂拆除施工不慎,造成長約40公尺、重約3.3公噸的吊臂掉落,吊臂先砸中建案部分外部結構後,掉落在下方中捷綠線軌道上。當天中午12時27分,1輛自中捷豐樂公園站發車的捷運列車起步後,因煞車不及撞上卡在軌道上的吊臂,造成1死15傷事故,其中死者為靜宜大學法律系林姓女助理教授。

據檢警調查指出,該建案由齊裕營造承攬,塔吊工程則由宇球公司承攬後委由嘉謜工程負責指揮,50歲許姓工人擔任塔吊拆除工程指揮手,51歲呂姓工人則擔任機械操作員,過程中起重機伸臂被鐵製扳手卡住,兩人未依標準作業規範造成吊臂墜落。

日前台中地院開庭審理許、呂當庭認罪,許表示,涉案塔吊已使用20年,不排除有結構或機械故障問題,導致無法承受「微調」拉力。呂則表示患有閃光,太陽刺眼無法目視吊掛物,全程聽從指示操作。2人的委任律師則指,2人都沒有前科,除與乘客柯林因賠償金無共識,其餘均已和解,請求法官給予緩刑。台中地院一審審理後,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許男1年2月、呂男1年徒刑,均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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