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今(21日)裁定,柯文哲與應曉薇再延押兩個月。沈慶京交保金降至1.8億、李文宗以2千萬交保,全案可抗告。
台北地院裁定書指出,柯文哲、應曉薇部分:柯文哲、應曉薇均自8月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李文宗部分:李文宗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2仟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在新竹市北區及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自停止羈押之日起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月。
沈慶京部分:
沈慶京提出新臺幣1.8億之保證金後(其中至少壹億元需以自己名義提出),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在臺北市大安區OOO,及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自停止羈押之日起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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