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20年4月1日槍決翁仁賢後,法務部證實將於1月16日晚間在台北看守所對勒斃女友及其母親、遭判死刑的黃麟凱執行槍決死刑。黃麟凱執行死刑後,目前在監死囚減1人剩36人。 對此,「廢死聯盟」痛批法務部「違法執行,與恣意殺人無異」,同時喊話總統賴清德與法務部長鄭銘謙槍下留人,並指控「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
廢死聯盟貼文曝光引來大批網友撻伐,紛紛表示「殺了人就是要償命,廢死聯盟根本就是個屁,閉嘴吧你們」、「套一句高大成法醫的話:會在那邊支持廢死的,他們家都不是受害家屬!」。
法律非本人專業,本文僅就廢死聯盟喊話賴清德總統,大罵「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稍加評論。
首先,若是說賴清德為了政治利益殺人,請問廢死聯盟有沒有政治利益?該聯盟所圖又為何?是世界人權的理想嗎?「廢死」與否在台灣沒有共識,確實是高度政治化的議題,但一般民情反應或民意調查,傾向廢死不符人間公義。且試問:2020年4月1日槍決翁仁賢後,時隔1751天,賴政府本於職責動用死刑為何是「為政治利益殺人」?以最粗鄙口氣指責賴總統及法務部長「其心可鄙」,對被害人家屬有何同理心?
廢死聯盟稱「為政治利益殺人」真是無以承受之輕啊?堂堂廢死聯盟應是具有法學涵養的知識份子,竟然為著執行一位惡性重大、罪無可逭,且已遭法院判決確定的殺人犯,而出口含血噴人!君不見,被列為世界殺人魔之一的蔣介石才是真正「為政治利益殺人」的史實,為何噤聲不語、出現雙重標準?
其次,這十餘年來廢死聯盟確實大力推廣「廢死」,以國際兩公約、世界普世價值為幌子,企圖影響政府的政策,逼政府「廢死」,撇開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不談,日本、美國比台灣更具法治精神,高度文明的國家都沒有廢死,為何廢死聯盟無視台灣治安日漸崩毀、人心徬徨不安的事實,積極推廣廢死,罵「為政治利益殺人」確實可議。
如其廢死聲稱「死刑無以嚇阻殺人」;但廢死也無以嚇阻殺人不是嗎?沒有證據支持死刑可以嚇阻犯罪,但也沒有證據支持廢死可以減少殺人犯罪,一樣的道理。但廢死難道不是變相鼓勵殺人犯心存僥倖,助長惡魔兇性嗎?
根據鑒察院2024年〈國家人權委員會新聞稿〉指出,陳菊主委認為國家人權會推動的「廢死」,國家人權委員會已逐漸採用的「修復式正義」作為廢除死刑最重要的因應措施。陳菊所說的「修復式正義」,無非是採行配套措施,包含彌補被害人家屬、加害人的終生責任追究等。
被害人家屬的「配套措施」其實也僅止於說說而已,彌補被害人家屬更是天方夜譚,每看到新聞畫面,被害人家屬「呼天搶地」的哀號,真是情何以堪?嫌犯殺人要用國家的資源賠償被害人家屬,這是什麼邏輯。國家人權委員會支持廢死不就是放棄正義的追求。
尤其,面對藍白對台灣毀滅性的提案,國民黨又以憲法法庭日前判決死刑合憲,但須符合「最嚴重之罪」等條件,批評民進黨政府形同「實質廢死」的當下;加上社會上80%民眾反對實質廢死的民意,民進黨政府有違抗民意廢死的本錢嗎?
痛批賴清德總統與法務部長鄭銘謙,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廢死聯盟的指控,對飽受紅藍白攪動而陷於動盪不安的台灣社會,只是徒增紛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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