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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這才叫做納稅人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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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先進國家的人從小就被教育 I am a taxpayer, I am the boss of this Country,意思是:我是納稅人,我是這個國家的主人(亦即僱主Employer),受雇者(Employee)指的是國家公僕,既是公僕,就有絕對的義務提供僱主的各項公共服務(Public service),因為國家受雇者的薪資,和優渥的退休金,都來自全國納稅人的血汗錢,因此、國家公僕和僱主有從屬關係,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是天經地義。

「中華民國」近百年來的長期愚民和洗腦教育,都只教育人民有納稅的義務,從來都沒有教育納稅人有權利監督政府的權利,基於憲法保障人民有知的權力,納稅人當然有權利透過代議士知道政府的各項支出,以及監督政府的各項施政有無違法或不當的支出?結果每逢選舉,候選人都告訴選民,選出民意代表,必需好好監督政府的各項施政,結果當選後,大都淪為各黨的「黨意」代表。

無視於民意的存在,最大的問題是「中華民國」每年都有預算法,但未能有效落實決算。因此、國家每年所編列通過的預算,政府各部門都會在年底到處索取假發票,或假收據,予以消化核銷,這種眾人皆知公然集體貪污的傳聞,甚囂塵上,迄今竟鮮少有代議士者聞問?!

文明國家的納稅人都會要求政府必須將納稅人血汗錢的花費透明化,並公佈在網站,供全國納稅人查詢,如同你每天給孩子100元零用金,你也會想知道孩子錢花在什麼地方?道理是一樣的,問題就出在立法院只有預算法,沒有決算法,就會發生每一年度通過的預算,年終都必須想辦法將該年度所編的預算,到處索取發票或是各式各樣的假收據,予以消化掉,這其實就是公然貪污。

消化預算就是變相貪污

文明國家,各部會則是依據每年的績效評比,和政府每年編列的預算之剩餘多寡,繳回國庫作為各部會首長升遷及調動的獎勵依據,絕不容許以消化預算之名,達到貪污之實。

納稅人就好像消費者一樣,你所花費的錢,就應該買到合理的產品,以及良好服務,納稅人流血流汗繳稅給政府,政府就必需提供納稅人最優質公共服務(Public service),才是符合對價關係,所以、文明先進國家,都會有納稅人監督政府的民間組織(Taxpayer Organization),「中華民國」卻沒有這樣的組織,也難怪政府貪污亂花錢,納稅人都倍感無奈與無助。

1998年,筆者因小留學生國際教育業務上的關係,前往美國和加拿大,我習慣性在下飛機後就在機場租了一部小客車,自行開往意欲下榻的旅館,以及拜訪各地學校和教育機構,連續開了幾天後,有一天在加拿大西岸的Canada high way No. 1高速公路上車子竟突然熄火,我馬上放空檔將車子滑溜到高速公路路肩,暫時停放,並於路邊放置故障警示燈,這時我才察覺油表沒有任何顯示,猜測可能是油箱沒油。

公僕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

結果不到三分鐘,一輛加拿大專門在高速公路上負責巡迴的修護車,緩緩停在我租用汽車的後面,我看到那位駕駛停好車後,第一件事馬上在他的車子後面大約100公尺處的路邊,也放置一個警示牌,然後走過來我的車旁,非常和藹可親,滿臉笑容,很客氣詢問我,發生什麼事,有沒有他可以幫忙的地方?我告訴他可能是沒有油,他問我在車子拋錨之前,有沒有注意到是否有亮起缺油的警示燈,我答說:沒有注意到。

接著看到他先打開我的加油箱蓋,先用儀器檢查我的車是加哪一種油後,隨即回到他的車上,拿來一桶裝有四公升的汽油,很順手,也非常專業的把那四公升的油加入到我的油箱,然後手裡還拿著一張地圖告訴我,往前走大約三公里處有一個交流道的出口,就可以看到加油站,建議我去那加油站加滿油。

接著他拿出一張制式表格請我填寫,包括我的姓名、國籍、住址、電話、傳真及E-Mail、駕照號碼等,填寫完後,我請問他,我須要支付你多少錢?只見他神情一派輕鬆回說:你不必支付任何費用,這是完全免費的公共服務(Public service),我任職B.C.省政府高速公路局,我的工作就是提供納稅人(Tax Payer )在高速公路的各項服務,我的薪水都是來自納稅人所繳的稅。

我馬上很誠實的告訴他,我不是加拿大人,我也沒有在你們國家納稅;他笑容滿面的告訴我說:雖然你是外國人,但是你來我們的國家旅遊,住旅館,租車子,加油,三餐飲食,包括每天各項的消費支出,都已經包含應有的稅金,意思是他的薪水也已包括來自我們的消費稅來源之一,說完他即轉身走回他的車上,我有點受寵若驚,充滿感激的一直跟他道謝,我也看到他狀極快樂的叮嚀我:別忘了趕快去加油,並說祝你有個美好的一天。

隔天我到機場歸還車子時,向租車公司抱怨油箱警示燈故障,害我在高速公路上拋錨,幸好碰到高速公路上巡迴車協助的過程,向租賃汽車公司的人員陳述,租車公司也馬上致電高速公路巡迴部門,依我看、一來向他們致謝,二來證實我所說的是否屬實?結果租車公司除了一再對我說抱歉以外,還退還我50%的租金,這就是法治社會的基礎和精神,頗值得「中華民國」學習。

我在想,這種事若是發生在台灣,幾乎可以肯定,會遭到高速公路上的拖吊服務公司,勾結高速公路警察,肯定會狠狠的被敲詐一筆可觀的費用,而且保證讓你投訴無門,像加拿大這麼優質的公共服務,我們實在不知道何時會在「中華民國」才能做到?

拖吊2.9公里,卻坑萬元,未開三聯單 只給收據 「規避超收」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061114/MGJW2Q27JPTHKIHY5DTCSOD5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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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育旗
黃育旗
現任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會秘書長。出生於一貧如洗的偏僻農村,從稍微懂事到開始讀小學,從未摸過「錢」長成什麼樣子。因緣際會分別和美國人以及荷蘭人一起工作長達25年,對西方人的文化、思維及敬業態度,有深刻的體會,也開啟了寬闊的國際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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