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見中天電視台被關台的訴願成功。
當初看到中天電視台被「中華民國」的NCC關台時,我就撰文說:這是箝制言論自由的行為,竟遭致非常多的人不理性的漫罵。
按言論自由(Freedom speech)是民主自由國家保障言論自由的最基本的權利。
「中華民國」台灣不是標榜言論自由的地方嗎?怎能像封建時代的皇帝:朕不喜歡你這樣的言論,你就給我閉嘴。
言論如果獨犯法律,自當承受後果,民主國家不乏報導觸犯法條遭控賠歀之例。但以公權力封殺媒體,茲事體大,豈能能任意而為!
回顧戒嚴時期,台灣母語被禁的年代,講母語還要被罰錢,胸前還要吊掛一個「我講方言」的牌子,極盡侮辱的年代,如今回想起來,真是匪夷所思。
包括2006年的新聞局長也擬關閉TVBS電視台時,遭到陳水扁前總統反對,對比昔日、今日的保障和尊重言論自由的胸懷氣度,考驗著主政者的胸懷和智慧。
一個國家不應該、也絕不能只是一言堂,在自由民主的國家,一家電子媒體的言論是否被市場所接受?是由言論自由市場機制作決定,適者生存,不適者就會被淘汰,非手握公權力者可加以箝制的。
倘若中天的言論內容不符台灣人民言論自由市場所接受,中天必需承擔是否生存的風險,絕非握有公權力者所能硬性裁決,或是予以關台,這絕對是箝制言論自由的行為,無庸置疑。
尤其是,一個國家本就不該只有一種聲音,多元的社會,多元的不同聲音,才是刺激言論良性競爭的元素,絕不是手握公權力者有權決定是否准予存在。
更不能有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特別是標榜自由民主國家的主事者,更不能以箝制言論自由而成為一個獨裁者,否則、就不配標榜民主、自由、人權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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