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超徵搞得好不熱鬧。因為政治立場不一樣,好像沒有人完全說對。筆者試著解釋一下。
稅收超徵的意思就是:「實際徵收到的稅收金額比法定預算裡面所記載的金額還要高」。意思簡單清楚。重點在稅收超徵的原因和效果。
行政院總預算案裡所列的總稅收預算數,「理論上」是主計處根據下列因素估算而成的:
一、該預算年度期間的預估經濟成長率。
二、根據該預算年度的預估經濟成長率以及各項國稅(中央稅)的特性及其與經濟成長的關係,依照預算年度的稅率去推估各項國稅的預算收入金額。
三、上項中的國稅包括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證券交易稅、關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遺產稅、贈與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以及菸酒稅等,尤其是前五項。。
以上這些預算案裡的稅收金額,經過立法院的增刪通過後才成為法定預算。
所以超徵的原因簡單明瞭,就是預估錯誤,說好聽一點就是預估保守。短徵就是預估過高、太過樂觀。從頭到尾政府只是依照當年的法定稅率去課稅,與政府當年是否努力或懶得課稅無關。(蔣家反共抗俄時代和習近平的「共同富裕」就不是這樣)
所以它既不是國民黨財經立委賴士葆所說的「政府透過不當的賦稅制度超收人民的錢」,不是「向人民搶錢」,不是高嘉瑜委員所說的「行政失靈」,不是趙天麟委員所說的「政府很會經營因此獲得很多盈餘」;可是也不是蘇貞昌院長所說的「代表當年經濟成長出色」,因為同一個年度只要把經濟成長率預估得過高,預算數就會達不到,超徵馬上就會變成短徵。
超徵有什麼不好嗎? 以政府超徵的4500億的例子來說,假如當初預估正確,則當年擬定預算時就會把這4500億收入算進來。這時政府有兩種選擇:第一,政府可以少借或多還一點錢,替國庫省一年利息。第二,政府也可選擇把當年的支出預算擴大4500億。這多出的4500億支出預算,等於提早一年替人民興利,或建設,或給錢。也就是說,這4500億如何處理,一年前我們就安排好了。要發現金也早就落袋、救苦、救難、刺激經濟了。
短徵與超徵純粹是預估錯誤的問題。超徵顯示收入預估保守,短徵顯示收入預估浮濫。雖然保守優於浮濫,但是為了財政效率,誤差還是愈小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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