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日前由縣長張麗善、文觀處長陳璧君率隊前往歐洲,參訪法國、荷蘭美術館,回雲林之後張麗善表示,雲林縣素有文化沙漠惡名,各項文化活動相較其他縣市都落後許多,甚至連座美術館都沒有,雲林美術人才濟濟,展覽空間卻不敷使用,雲林縣政府前往歐洲考察之後,已決定積極籌建「雲林美術館」。
筆者於1996年以雲林人「北漂」的藝術工作者之姿,回鄉雲林文化中心舉行個展;展出期間除了親戚同鄉「捧場式」的觀賞之外,參觀的人數寥寥可數。2022年回鄉想再重溫舊夢申辦展覽,然該展覽廳好像移為它用,無跡可循;進入申辦業務網站如陷入五里霧中霧煞煞。20餘年之後,誠如張麗善縣長所言,雲林縣「依然」素有文化沙漠惡名;2009年雲林縣政府文化中心更名為「文化觀光處」,門口龍騰造型的石碑鏤刻著「文化傳承」,看來何其諷刺?
事實上,不要說雲林文化中心,台灣20餘處文化中心皆面臨經營乏善可陳之議,或淪為蚊子館的窘境,其最大癥結在於這種「類博物館」的經營與管理,官員還停留在「文化衙門」的心態。文化中心經營既不需自負盈虧,每年政府編列足夠的預算足以養家活口,何須承擔「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風險?
然從20世紀博物館學理論的發展來看,博物館的功能隨著時代的進步,在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越趨於多元化,這是社會環境展現的事實;而其經營的理念、營運的手法也務實、延伸為企業行銷的理念趨勢。換句話說,博物館的經營與管理,由於內在思維與外在環境的互動,無可避免的朝「世俗化」的方向邁進。轉型中的行銷手法,企業方式的經營與管理,是為博物館的永續經營找出一條真正可行的道路。這在世界級的博物館如法國羅浮宮、美國大都會美術館等等都無以迴避的問題。
文化中心雖然屬於地方性的泛博物館範疇,但其所肩負「社會教育」的理念與博物館學的理念是一致的,對於提升國民藝術鑑賞能力、普及國民文化精神涵養更是責無旁貸;尤其,當藝術文化教育在學校教育體制衰微,導向升學的功利主義之際,文化中心的施政態度應更為積極,絕對不是靜態的展示等待觀眾前來觀賞而已。
雲林縣政府在前往歐洲考察之後,決定積極籌建「雲林美術館」應予以鼓勵。問題是,硬體的建設容易,「經營管理」才是消除雲林縣文化沙漠惡名的主要關鍵。雲林是一個農業縣,雖然不敢妄下沒有藝術欣賞人口的結論,但畢竟比起人文薈萃首善之區的台北市,城鄉還是有其現實因素的差異。在這樣先天環境不足的條件下,是經營管理者所需面對的嚴肅課題。以一般文化中心的業務,若僅只是提供地方畫會、社團、學生的畢業展覽,或臨摹傳統抄襲的作品,怎堪與法國奧賽美術館收藏莫內、高更等世界級名作相比,與美術館相得益彰?若是說雲林美術人才濟濟,不要過度「膨風」,是有待商榷的!
其次,文化沙漠惡名的原因是,縣民對於藝術「美」的欣賞,風氣仍相對不足。如何帶動縣民養成逛美術館、欣賞藝術作品的風氣,絕對不是將一整年申請展覽的檔期搞定,觀眾就會自動上門。
2002年台中市市長胡志強積極推動「古根漢來台灣設分館」,希冀古根漢來帶動龐大的經濟效益,打造地方觀光產業的利基;2004年台中市議會決定「擱置」台中市政府與古根漢基金會的簽約案,「古根漢台中分館」終於被封殺出局,市府一億七千萬的訂金被古根漢沒收,終結台中市這場可以預見的文化災難。
胡志強市長好大喜功,以為引進「古根漢畢爾包博物館」(Bilbao Guggenheim Museum)轉型成功的案例可以移植台中。胡志強顯然錯估「台灣當代藝術」足以吸引國際觀光客前來朝聖美夢?台灣當代藝術登上國際檯面有多少?更何況即使在中央答應補助一半經費的允諾之下,市政府還是必須自己籌措30億元,加上每年三億的營運虧損,更將拖垮市府財政。
籌建「雲林美術館」是否會重蹈台中市「古根漢台中分館」的覆轍有待觀察,然很現實的問題是,博物館、美術館、文化中心、紀念館等等的經營,最主要就是要有人參觀。將文化藝術視為「一門好生意」,帶動吸引觀光人潮的誘因;則此,要將美術觀視為企業的經營與管理,這是21世紀博物館經營成為社會文化期待的有機體,邁向溝通、行銷、多元化管理的角色使命所然。否則「雲林美術館」不但無以破除文化沙漠之惡名,恐將淪為蚊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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