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志龍(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退休教授)、曾建元(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兼任副教授)
板橋高中時期經歷的白色恐怖
曾建元:容我先談一下,我小時候在臺北市立中山國民小學所受的音樂教育,是非常成功的。我對於五線譜,對於樂理的認識,都是從小學的音樂課當中學到的。我並沒有受到什麼高深的音樂訓練,我的小提琴啟蒙老師劉慧璘,那時也只是國立臺灣藝術專科學校音樂科學生,我的樂理完全是奠基在小學的音樂教育上,所以我非常感謝中山國小當年的教育,特別是紀花和黃喜雨兩位音樂老師的教導,以及林玲珠老師帶動的合唱風氣,讓我這一輩子受用無窮。我在小學,都擔任班上合唱的指揮。到了初中,臺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就因為準備高中的聯合升學考試的關係,這個興趣就暫時擱置了下來。
我上了板橋高中的時候,對於文學很感興趣,參加了校刊社板中青年編輯委員會。當時也閱讀了很多的文學作品,臺灣的或者是國外的。到了我高三的時候,開始對中國30年代的左翼文學感到興趣,主要是因為對禁書好奇,就常常在萬華書店──現在已經關門了啊,在萬華和平東路上,我常常在它最下層的書櫃去找禁書,買了很多當時30年代的文學作品,當然我看得很得意啊,因為同學都沒有機會看到這些東西,所以,難免有時候有點得意忘形啦,所以就會有告密者,校內言行比較囂張的,就容易受到注意。當時板中的校刊是非常自由的啊,那裡也是人才輩出喔。年少輕狂、叛逆,目空一切,所以我們有的是學生會對當時的政治有所質疑和批評。那時候已經是黨外運動蓬勃發展的階段,我們常常會收到校外穿透校園圍牆送進的街頭演講或廣播。記得在臺北縣立板橋體育場方素敏的演講,當時她在臺上哭啊。那哭聲我印象深刻,都傳進了校園教室中。前臺灣省議員林義雄的太太方素敏是為她家林家血案討公道,那時我高中,還特別買了《聯合月刊》創刊號研究撥雲專案小組召集人曹極的〈偵查林義雄家屬命案回憶錄〉。我對這案的印象非常深刻。
陳志龍:林義雄方素敏的兩個雙胞胎女兒林亮均、林亭均在家被殺,姐姐林奐均重傷,方素敏的婆婆林游阿妹也被殺,她們都被用刀子,在美麗島事件隔年民國69年的2月28號晚上殺了。國民黨政府把責任賴給留著大鬍子的澳大利亞博士生家博(Jeffrey Bruce Jacobs)。家博,後來我有機會認識。家博回來過臺灣好幾次,後來他得了癌症過世。
曾建元:我那時候就是從閱讀被查禁的文學作品當中,去解放、抒發自己對於現實政治、校園之外的社會氣氛的不滿。然而我們的校園生活還是非常自由的,特別在校刊社或三民主義研習社裡面。當學校要收回《板中青年》自辦,我們就自己組織了文學社團板青藝文社,自己辦文學書刊《清心集》,沒想到這樣就被學校指控觸犯了《出版法》,還有《戒嚴令》。我們的出版,是自己謄寫影印裝訂的,是同人誌,沒有經過學校審查,因此而被構陷入罪。我們當時寫的,其實都是文學的作品,校方的安全維護秘書尤文治,就是在我們的文字當中羅織反動的罪證,好像文字獄一般。我的一篇文章〈也算文章──趕稿時心靈活動之紀錄〉被指控有紅色的思想,因為我在裡面提到,──我是用余光中的詩做一個典故,說在冬夜裡面寫文章,天氣很冷,文章終究寫不出來,氣到把二十四史燒掉,都還不夠給我取一點暖。這是余光中的詩〈四方城〉的典故。尤文治說這是焚書坑儒啊。我倒覺得他對我的這個指控是焚琴煮鶴,他完全不解風情,不了解文學修辭的誇飾,白髮三千丈,難道真的有三千丈的白髮嗎?你不能說,我在造假,在詐欺。我們就以誇大的描述像這樣一一入罪,現任《報導者》的創辦人兼執行長何榮幸,他的文章〈苦行僧〉,描述一個修行者追求真理的過程,要歷經這種艱辛,才能鍛鍊他的心智。滑稽的是,這種文章也被誤讀,尤文治說,難道臺灣有這麼苦嗎?你們高中生,無憂無慮地,為什麼要寫這個,沒事在唱衰啊?
陳志龍:類似這種指控,現在看起來是誇張的引述,不當的引述。現在有一位叫做邱奕展的,他的《熱血x夢想環島計畫》正在苦行全臺繞行一周,所以他也是苦行僧哪。邱奕展,要來上我們的節目喔。如果你在戒嚴的時候,你就會被抓起來。
曾建元:現在想起來很可笑,可是當時是很恐怖啊。
陳志龍:他們要編故事啊,對不對?
曾建元:喔,對。當時,是宣稱把我們的案子送到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法辦,因為涉及到《出版法》。我的父母們非常緊張,後來我才知道我父親是政治異議者、政治受難者、反抗者,他非常了解當中的利害。所以,父親為了避免學校指控我們有集體的組織行為,我父親對我的事情從來沒有出面過,而是叫我的媽媽裝可憐去跟學校求情。這點上,我當時的確不能理解,也不能諒解,覺得一個男人怎麼這麼孬,叫太太出來被學校指責。我後來了解父親的考慮了。透過示弱,讓學校最後放過我,也讓我僥倖能夠考上大學。
我為什麼想要念法律呢?就是因為當時被指控違反《憲法》、違反《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違反《戒嚴令》、《出版法》啊,一大堆法律如網羅套在我的身上、我的心頭。嗯,我,我不能,我不能夠了解說,為什麼法律這麼無情、這麼冷酷啊,怎麼這樣對待我們這些高中生?我想把這個問題搞清楚,所以我填寫志願,看分數差不多啦,就填寫了東吳大學法律系。考上東吳之後,我的《憲法》老師,是李鴻禧教授,我就把上課的學到的言論自由這一套,寫了一個陳情書到教育部,也寫一個抗議信的回板中,說,其實你們的作為是違反了我們《憲法》的精神,《憲法》是保障我們的言論自由、思想自由的,不是像你們講的那個樣子,在箝制我們的創作、我們的出版自由。

陳志龍:你寫信到教育部和板中,這算是大事,有沒有收到回應?
曾建元:沒有,後來我媽媽幾乎哭著,叫我信不要送出到教育部去,所以信的原件我還保留著,我並沒有寄出去。板中的就寄出了。尤文治則打電話我,謊稱全部的書都移交警總沒收了。其實他騙了我,這一批書在他辦公室書櫃裡,被板青學弟李明洲打掃時發現,偷了一本出來影印,才又重見天日。
陳志龍:你媽媽用眼淚、淚海來調你新的滾燙人生。我覺得在不自由,或者是一個獨裁集權的體制下,或者指鹿為馬的時代、造假的時代裡,人真的是很痛苦。因為「真」的要藏起來,只能用「假」的對不對啊?而且「真」的還要被「假」的欺負,要對「假」的下跪或者示弱,這都是不對的。
另一種法律人生
曾建元:這對我大學的時代造成很大的困惑。學校教的、老師教的,跟現實是兩回事。老師教我們要秉持法律人的正義感、維護《憲法》對於人權的保障,對思想自由、言論自由、行動自由的保障。我們做法律人呢?應當去伸張正義。但是,在現實中,我們的教官、老師,叫我們要怎麼樣,要視時務為俊傑,少碰政治,要裝聾作啞。認真把六法全書背好,不要去質疑它的內容、把它背好,就可以考上司法官、考上律師,此生榮華富貴。
陳志龍:榮華富貴,若以犧牲別人為成本,賺取斷起榮華富貴就是打壓別人,實在不要臉,用假案來賺取自己的榮華富貴,這樣對嗎?造假文化很令人頭痛,我們要去假存真,要破假寫真。
曾建元:我認為法律人應該有另外一種典範,我們應該以我們的法律去創造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當時都還是在第一屆國會的時期,戒嚴、動員戡亂時期,我認為要讓臺灣成為一個法治社會,就應落實憲政主義,而這就必須從政治改革做起,國會全面改選後,法律人也才真正有機會拒絕依照威權時期的法律,來執行統治者的意志,而是成為國家的主人,由我們自己來立法。我的生涯走向跟同學不一樣,法律、志業或者人生的道路,差別很大,我從來沒有考慮去參加國家考試,但我反而讀了很多跟法律有關的經典,去思考法律人怎麼去反省臺灣當時的法治狀態,所以我參加了學生運動和社會運動,追隨《刑法總論》的老師林山田參與廢除《刑法》第100條運動。至於野百合學生運動的前身,則是各校的學生自治跟學生出版跟言論自由運動。
陳志龍:那時候我已回到臺灣,在臺大法律系當副教授。我當時在七個學校都有教課,從禮拜一早上到禮拜天,都有在教書。野百合學生運動其實很重要。當時那些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如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等,他們幾乎全部都是聽從上面的國民黨黨意,有黨鞭來指導他們議事,很多還提著尿袋來開會投票,領出席費。他們都很有錢,還有什麼國會山莊房子可以住。他們整個已經喪失了自我,變成國家統治的工具,這都是很奇怪的事情。
當時律師非常地難考,司法官考試竟然還依各省分配名額。司法官訓練所裡,早上還要讀訓,還要讀總理總裁遺訓,還要穿制服、跑步和軍事訓練。現在有好一點,但是真的好嗎?還是沒有真的好,還有東西沒有改變,最主要是觀念沒有改過來。所以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原自然的觀念,沒有原自然就不可能當好的音樂人,沒有原自然,就不可能當好的法律人,沒有原自然就不可能是人,是禽獸,──其實禽獸還有它們自然的本性,禽獸不如的,就是當人家的走狗,然後去做一些狗皮倒灶的不要臉的事,然後自己來獲取榮華富貴這些噁心的事情。所以沒有原自然就不是人,有原自然就是人,就是曾建元。曾老師點出今天臺灣最欠缺的東西,不是鈔票,不是欺負別人,不是製造假案、假證據,作弊造假。最重要的是不作弊不造假、反對造假、反對遮蔽、反對被統治、反對武裝統一、反對被迫害。要平反這些非常重要。再來請曾老師再講一下,你這一段,談反對運動、群眾運動。的確,因為是不對的,所以當然不能夠服從,對不對?在他的學生運動時代,就是要對付老化的這一些人。
合唱的人生

曾建元:我其實是在大學的時候,重新撿回來對於音樂的興趣。我在大三的時候,先從東吳法律系合唱團參加起,後來參加了東吳大學合唱團。我的導師是章孝慈,他也非常喜歡音樂,所以他也非常鼓勵和支持法律系合唱團的成立。我是首任的副團長。我在大學的時候,從大三開始參加合唱團到大五,這三年參加了大大小小的合唱比賽,沒拿過第二名以後的名次,都第一名。
東吳大學的校園社團文化非常精彩。我從小學的基礎樂理到比較高深的音樂作品學習跟演出,最後是在大學的合唱社團,找到我終身的音樂興趣。我從大學三年級開始參加合唱團,就一路唱合唱到現在,中間從來沒有中斷過。我因為不用當兵,近視太深,所以大學畢業後在臺北世紀合唱團一直唱,哪怕在準備碩士論文、博士論文口試的時候,我照樣上臺演出。所以音樂變成我的一種人間修行。
陳志龍:我打岔一下。我當時回國後也在東吳大學,有教課,見過章孝慈。他是校長,法學院院長成永裕。東吳有三個名師,章孝慈、城仲模跟林誠二,東吳三寶。他們的個子都屬於迷你袖珍,思想和學問都非常地好。音樂的發展,還是要有鼓勵,還要有人喜歡,喜歡以後就有機會走向專業。你在東吳的合唱團參加比賽常得獎,是因為你中間有抓到know how和訣竅,你本來就有天分來展現自己。我們在國家音樂廳裡頭看你們,那天我有去聽你們的演唱,男生比女生少,女生比較多,……
曾建元:現在國內的合唱團普遍很缺男生,有一段時期,各合唱團都缺人。為什麼呢?因為現在大學的合唱人口都普遍萎縮了。以前各個學校都有合唱比賽或者各校都有合唱團。可以培養很多的合唱人才,在畢業後銜接社會團,實現人才的甄補。現在大學比較像樣的合唱團。比如說臺大合唱團,團員陣容龐大,表現得非常傑出,我當年的東吳合唱團,已經變成一個很小的團了,如果沒有跟校友團或其他學校來共同演出的話,可能無法獨撐全場。大學的合唱文化已經跟過去有很大的不同,這就導致了合唱團的新進人才產生斷層。這也就是為什麼我現在還在臺上,因為說實在,我也沒辦法退休。我如果離開的話,我們男低音部就會少一個支柱,男低音分兩部的曲子就沒法唱了,但要去哪裡補人啊。臺灣的合唱團經營上面,有這樣的一個隱憂。但我要講的,就是說,臺灣的合唱文化,在亞洲國家當中,其實是首屈一指的。我們過去到歐洲參加各項比賽,說實在,我沒有拿過第二名以下的名次。歐洲每年有六大合唱比賽,六大合唱比賽的冠軍,在次年會再有一個總冠軍賽,世紀就在1997年義大利戈里齊亞(Gorizia )第36屆塞薩雷.奧古斯托.塞基茲(Cesare Augusto Seghizzi)國際合唱比賽榮獲冠軍後,再於次年同樣在戈里齊亞舉辦的第10屆歐洲大獎賽音樂會(Grand Premio Europeo concert)拿到總冠軍。在這六大比賽和總冠軍賽拿過金牌的,臺灣不是只有臺北世紀合唱團。木樓、臺北愛樂、臺北室內、福爾摩莎、拉縴人等合唱團,都是在國際比賽當中經常拿獎的。
陳志龍:所以我們必須呼籲,優良的記錄應該要有人繼續來補充人手,年輕世代要進入。
曾建元:因為我們是自由的社會文化,大家有興趣,就共同鑽研,培養、訓練、鍛鍊自己的興趣到專業的程度。我們臺灣合唱團出國比賽,我跟你講,很少是靠國家補助的,合唱團幾乎都是自費,都是業餘的,可是大家專業上都非常認真。這是臺灣非常寶貴的文化資產。
陳志龍:國外的合唱團,通常國家要出錢啊,對啊?對喔?
曾建元:中國大陸的合唱團多數都有官方色彩。所以大陸人到臺灣來,我邀請他們來聽合唱,他們一開始大都興趣缺缺,當作應酬,因為他們覺得合唱都在頌揚黨國的偉光正,所以呢,他們一聽要去聽合唱,多數都望之卻步。
但是臺灣的合唱文化不是這樣啊,臺灣合唱文化是民間的,是在一個自由的世界中發展出來的。
陳志龍:臺灣合唱文化是原自然,原來就是自然的。中國大陸他們那個不是自然,是國家造出來的。只有原自然,臺灣人才會活得好,臺灣人才會發展自己的個性,臺灣人才能夠跟自然在一起,臺灣人才不會有痛苦,臺灣人才能夠發揮自己的所長。臺灣人念音樂、念美術,或者是音樂的生涯、美術的生涯、法律的生涯都會很好。
曾建元:合唱有一個特點,就是合唱不是在表現個人的特色,是在表現音樂和聲的和諧,所以,你必須要跟其他的音部,或者是跟你同樣聲部協調,各聲部的協調都需要,所以不能突出個人的聲音。當我們在聽合唱的時候,出現了具有個人特色、個人風格的聲音,這必定是一個失敗的合唱。所以,合唱事實上是一個需要高度紀律跟自律的藝術活動。但是呢,它還需要發乎真情發乎內心,所以,國家紀律要求下的合唱表現,絕對失敗。它首先一定是出自自律的要求,絕不是他律。
陳志龍:所以為什麼你們永遠拿第一名,就是這個道理,因為裝飾音或者虛情假意,人家聽得很不舒服,對不對?
曾建元:對,這是合唱這種表現形式的特點,中國大陸的合唱普遍缺乏了生命力,因為它是用集體紀律來要求聲音的一致,可是心不見得在一起,那是最大的問題。
陳志龍:這必須要中間經過無數的練習,無數地大家的互動配合,對不對?
曾建元:這個完全要自發的啦,你要喜歡這個東西。單憑他人的要求,你就無法達到藝術表達的境界。那是一種心靈的境界,不能是技術或者紀律的要求。那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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