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 前立法委員)
立法院於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修正案,讓 80 歲以上長者,或 70 至 79 歲第二期以上癌症患者,免經醫療機構巴氏量表評估即可申請聘僱家庭看護外勞。然而修法通過至今已超過半年,竟然遲遲未能上路。
勞動部表示,因民間團體多次表達憂心,擔心80歲免巴氏量表上路後會排擠需要照顧的重症家庭資源,甚至傳出部分失智症家庭面臨移工不願續約的情形。洪申翰部長也說明,擔心重症家庭未來更難聘到外籍看護,或需付出更高薪資才能留住看護人力,因此勞動部會持續規劃配套措施,希望能降低重症家庭可能受的衝擊。

然而回顧鄰近的新加坡,該國的「人力部」會定期統計各行業勞動力需求,不足部分則引進印尼、越南或馬來西亞勞工補充,目前新加坡外籍勞工約 170 萬人,占總人口約三分之一,有效支撐新加坡經濟與照護需求。相較之下,台灣的勞動部並無公開年度勞動力評估報告,未明確指出哪些行業人力不足,也鮮少提出有效的缺工解決方案協助人民與企業因應,這也導致於很多需要勞動力的產業,為了繼續生存而不得不使用非法外勞,抓不甚抓。
台灣正面臨少子化、高齡化、女性就業率偏低與勞動力不足等挑戰,如何引進國際勞動力並妥善管理,是無法逃避的現實問題。若不積極面對,台灣經濟成長與高齡化社會所需照護人力都將受到衝擊。
以這次《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修正案為例,已經要邁入第八個月,勞動部遲遲無法讓法律正式施行,理由多是「需要配套措施」、「滾動式檢討」與「擔心重症看護被老人搶走」等訊息不斷釋出,這反映出台灣政府的行政效能不足,也讓人民感受到政府未依法行政的無力感。
台灣作為自由市場經濟體,政府應協助市場運作,透過大數據佐證需求並擬定政策,而非以管制心態阻礙市場機制運作。勞動部宣稱80歲免巴氏量表會排擠重症看護的說法,也與實際情況不符。外籍看護是依照契約與雇主需求來台工作,不是自行挑選服務對象;而台灣家庭是否聘僱外勞,也是基於實際需求與經濟負擔能力考量,並非任意請人到家中卻無事可做。
但勞動部總是將外籍看護形容成「稀有資源」,製造排擠恐慌,然而實際問題是,政府未面對缺工現實,不增加外籍勞工配額,也未積極驅離非法外勞,或尋找新的勞動力來源。就以 2024 年 2 月台灣與印度簽署引進印度勞工的 MOU 為例,已經超過一年半毫無進展,沒有任何印度勞工來到台灣工作,這樣的MOU淪為紙上談兵,台灣的許多企業也因此失去先機。
勞動部不斷強調擔心80歲免巴氏量表後申請需求大增,卻僅想到編列預算和人力補貼來減輕衝擊,未從根本檢視台灣真實勞動需求與制度設計。其實政府應先規劃好完善政策,讓人民依需求依法取得所需人力資源,台灣是自由市場,政府以鼓勵方式讓百工百業發展,不應重度依賴政府的補貼來開創經濟。
政府唯有看清現實、理性規劃並落實執行,不用敷衍或是排斥態度,才是解決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後,勞動力缺口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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