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黨都一樣批判考、監兩院,在野時抨擊考、監屬盲腸,應該要切除,執政時卻將它變成分贓資源的標的物,無恥!
中國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日前批評,監察委員都是政治酬庸,遇到重要問題就睡著,像是缺水缺藥缺電,監委調查疫苗採購案連糾正都不敢,他主張將二十九位監察委員,比照考試委員修正為七至九人,更表示將要提案聯署。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表示,監察院已經變成政治工具,建議監察院對政策盡量少指點,不要處理政治案件,專心處理彈劾公務員跟不肖司法人員等案件。
兩大黨都是廢話,監委功能不彰,減少人數就會發揮功能嗎?認為監委執行的方向錯誤,因而指導監委辦案的方向,奇怪,立法院甚麼時候變成太上監察院,監委是要獨立行使職權,若要變更監委的權力,應該修法,不是由立委來指導監委。
國會水準差 立監兩院都一樣
立法院已變成憲政大怪獸,然而立委的行為再離譜,就是沒有人會認同廢掉立法院,因為民主國家人民就是國家主人,所以必須由人民推派代表訂定國家政策,至於台灣的國會功能不彰,是台灣的民主水準落後,沒有能力推出像樣的民意代表,台灣的國會水準差,國家主人只好概括承受,沒有廢立法院之議,可是廢監院聲音響徹雲霄,為什麼會有種差異?
台灣的監察制度可列為世紀大笑話,所謂監察權,就是代表國家主人監督公務人員。本來全國人民的行為都受到法律的約束,只是有些公務人員的行為雖然已危害國家或人民,但還未達到違法的程度,不會受到司法單位的追訴,因為司法單位必須依循「無罪推定」的基本精神,只要找不到其犯罪的證據,就不能定其罪,所以一般國家都設有監察制度,其特色是彈劾、糾舉、糾正的成立不必證據,屬政治審判。民進黨立委建議監委不要碰觸政治案件,是標準的外行話,監察權的執行本身就是政治審判,要如何避開政治案件?
政務官任監委如何監督公務員?
既然監察權是代表人民監督公務人員,當然由民意代表來執行,一般國家乃將監察權放在國會,由國會議員代表人民監督公務人員,台灣卻依循《中華民國憲法》另外設置監察院來執行監查權,本來監察委員是由人民間接選出的民意代表,後來監委的選舉出現嚴重的賄選,修憲時變更制度,由政務官擔任監察委員,形成世紀大笑話,政務官要如何代表人民監督公務人員?因為政務官會偏袒執政黨。
對監察權不滿意,可重新制憲,模仿其他國家將監察權放在國會。只是兩大黨在野時,都會大罵監察單位沒有秉公為人民監督公務人員,可是執政時,從未想過重新制憲將監察權回歸國會,反而將監察院二十九個特任官的職位當作分贓資源的標的物,兩大黨都屬同樣的貨色。
一則笑話,有人收到一副對聯,上聯是「一二三四五六七」,下聯為「孝悌忠信禮義廉」,認為送對聯的人在恭維他,然而內行人一看就知道人家在罵他「亡八」與「無恥」,事實上台灣有不少政客夠格收這一副對聯,滿口仁義道德,幹的卻是見不得人的事。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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