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對危及台灣國家安全的共諜輕判,並非始於今日,立委說,「原因是台灣法官缺乏國家安全意識」,我說,原因不只如此,台灣法官長期被國民黨教育養成,我懷疑根本就是一堆親中法官混在法院裡面,象徵正義的西方法律是「矇眼的女神」,可惜,台灣並非如此。
說說我的親身經歷。
選擇5月3日寫這篇文章,有特別意義,這一天是聯合國指定的「世界新聞自由日」,我卻因為在「民報」寫了一篇文章,「無知是通往奴隸的道路」纏訟3年多,最後被判罰款25000元台幣,判決還可以改勞動服務,意思就是如果沒能力交錢,可以去法院報到,接受勞動改造,每天工資一千塊,等於要去勞改25天,我本來打算去接受勞改,後來考慮自己體力恐怕無法勝任,也就乖乖交錢了。
我的文章「無知是通往奴隸的道路」中,「某一個集團」五個字,是得罪「中天電視」最大原因,等於一個字判罰五千元,我寫文章一輩子,從未收到一個字五千塊的稿費,所以內心惱怒,不吐不快,也請讀者評評道理。
拆穿親中媒體的吹哨者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篇文章是拆穿親中媒體的吹哨文章,作為吹哨人被判刑,我感到慶幸光榮,至少不像李明亮吹哨「武漢病毒」就死了,事後證明,這個媒體集團有點紅。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形容它根本是「匪台」,還因此被告求償五億元,天啊!今天台灣社會分化對立,和媒體社群網路的意識形態立場對立,有很大關係。
其次,決定寫本文的原因還有兩個,第一,中華民國法官真的不認真,連身為律師的前總統陳水扁,還要上街喊冤,阿扁為了陳致中因為洗錢判刑確定,而且終身不能參選,決定走上街頭,日本產經新聞駐台記者失板明夫說,「傅崑萁炒股判刑後出獄,還是一尾活龍立委,同樣是金融犯罪,為什麼差別如此巨大」?
第二,日昨見報,一位方姓學者在媒體上傳播,「賴清德父親早死,後來母親改嫁給朱立倫岳父」,警方主動把這件假訊息送到法院後,法官竟然判決:「對這一位搞假訊息的學者不罰」,理由是這樣,「這種消息太離譜,只要稍有知識者不會相信,所以不罰」,真的夠帥,有夠力,有夠無俚頭,請問法官,台灣有知識的人多嗎?
司法公信力破產事出有因
台灣法官判決很離譜,「舊中國」這套法律更離譜,這也可以解釋,為何多次民調,法官這行業,最不受民眾尊敬。
其實這位法官也可以這樣判:「該學者身為高級知識分子,明知這種訊息很假,卻還是到處宣揚,所以有罪」。
兩種判決就看你如何選擇了。
我經歷事件的起因是這樣的:2018年高雄市長選舉,中天電視一反媒體界中立常態,拼命替老韓「造神抬轎」,收視率也突然暴漲,後來此台被嘲諷「韓天電視台」,中天也不否認,就是要挺韓,甚至造出一大票「死忠韓粉」,俗稱「韓流」,成為台灣社會對立分化的主因,街頭出現一堆非理性的韓粉,製造不少社會問題。
我一輩子搞傳播學,當下就知道「中天電視」才是事件的幕後,媒體想力挺一位政客,首先要製造高收視率,吸納收視大眾,等於吸納選票,這道理簡單,做起來卻不容易,因為要使電視收視率短期內暴漲,只有兩個方法,第一,製作的節目大大進步,或有大咖很紅的主持人吸引觀眾眼球;第二種方法當然是利誘民眾收看,當時,無意間發現高雄很多小吃店,居然固定收看中天新聞,心裡也就理解了,這不就是傳統老把戲而已,過去政治人物遇到選舉,最常見招數就是買廣告,然後買廣告當天報紙,送報到你家免費看,很多報社為提高閱報率,乾脆贈送報紙到你家,當今時代進步了,媒體多元化,搞造神運動,就算你會寫會吹,首先還得要有人捧場,群眾就是選票主力,如何引起群眾注意,進一步聚集群眾,就是媒體發揮功力的時候,所以請你看電視,做法最簡單。
我跑了幾家小吃店,都收看中天,我問老闆是否能轉台,得到答案「不能轉台,有人付收視費500元」,心裡就知道,原因在此,但是,到底誰繳了收視費用,肯定無法問出來,最後,我的文章只能用「某一個集團」五個字,描述這種現象。
收視率暴漲多方受益
我在答辯書上多次陳詞,中天收視率暴漲,製造韓流是一件事,誰製造收視率上升,又是另一回事,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因為,中天並非唯一因為收視率暴漲的受益者,包含老韓的競選團隊,廣告代理商,都可能因為收視率上升受益,若要製造收視率上升,中天也不會傻到自己去收買店家,留下證據讓你調查,當記者訪查遇到死角,新聞書寫遇到這種情況,通常只能寫成「某一個集團」,不然你來教我怎麼寫。
我的答辯在北檢獲得採信,三次不起訴處分,中天提出異議,持續猛打,後來偉大的北高檢下令起訴,北院一審判決,製造假訊息有罪,我不服提起上訴,北高院又判決維持原判,罰款25000元,可以選擇勞動役25天。
北高院判決書上,故意曲解事實,把「中天收視率上升」與「製造中天收視率上升」,兩件事混為一件事,認為「某一個集團」所說的集團,就是隱射中天收買店家看中天,還把公平會事後對有線電視的問卷調查當證據,「查無收買情形」,我舉出當時「轉台運動」查訪的南部店家,確實有三分之一固定看中天,卻不被採信。
烏龍判決令人哭笑不得
北檢看得懂答辯書,懂得言論自由界線,三次不起訴本案,北院看不懂答辯書,或故意不採信,我無法知道,但是,同樣是司法單位,檢判雙方看法差距如此巨大,如何能夠讓老百姓信服?
我把「無知是通往奴隸道路」一文,裱起來當作紀念,我一輩子寫文章,也出版十幾本書,從沒收過一字五千的稿費,卻以此文被罰款25000元,一個字五千元的代價確實高貴,值得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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