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政府的不作為,讓台灣人民凡事都必須自求多福,譬如每遇有家屬住院,都必需自費聘請看護解決病患住院期間的大小問題,按照全世界所有文明國家的規定,病人住院以後,都是由具有醫療專業的醫生,以及具有專業護理南丁格爾護士的照護責任,全世界都是這樣的。
所有住院病患的家屬,依規定,都只能夠在醫院每一天上下午,晚間幾乎都不開放,原因是、萬一晚上開放,若不幸有人被傳染,晚間送醫,總是比較麻煩,所以、兩次探病的時間裡,含家屬,或是親友,也都只能在醫院開放探病的時間,才能前往醫院探視住院病患。
這是為了避免探病的家屬,從醫院外將細菌帶入醫院,探視完住院病人後,又可能將醫院內的細菌帶回家,對醫院及病患家屬都只有壞處,沒有好處。
而且大多數國家的住院病人,只要住進醫院的期間,不只三餐,只要病患吃得下,還有點心、宵夜等,全都不必支付費用,包括住院動大小手術,只有藥物才需要費用,而且醫、藥分類執行得非常的澈底,醫院不准設置藥房。
這是為了保障藥劑師同業的生存權益,可是、在被傳聞是全世界最好健保醫療的「中華民國」,任何人,每遇有自己,或是有家人住院,就有付不完的各種醫療費用。
特別是、譬如每遇有人心臟需要裝設支架,或是動手術開白內障,抑或開射護腺等手術時,醫生大都會事先跟病患解說:自費的醫療品質比較好,若是健保給付的品質會比較差,然後再詢問病人是要自費?或是健保給付?
尤其是心臟裝設支架,或是白內障手術,抑或動射護腺手術等,病患當事人既非專業醫療人員,且又是眼睛看不到,縱使肉眼看得到,也根本沒有能力分辨是真的進口的外國貨?或是本國貨?全憑心理想像,誠實真的有那麼難嗎?
這在文明先進的國家,就已涉及不當,因為、既然是國家級的醫療健保,想當然都必需使用最優質的醫療用品,才能保障全民的健康品質,所以、文明先進國家,絕對沒有任何醫生,或任何的醫療人員,敢予向病患暗示有不同的醫療品質,如果有,肯定會被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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