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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國族取代民族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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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重義

「民族」這個用詞自19世紀開始,到現在已經有明確普遍接受的定義,是建構現代國家的社會基礎。民族是在共同生活環境的一群人,怹所經歷的生存條件和生活經驗,形成政治和經濟的利益共同體,而且,經由共同命運發展出共同的國家,或是期待建立共同的國家。所以,民族這個概念有兩個逐重要的構成條件,著是一群人:怹的共同生活區域形成政治和經濟的共同體;而且,怹追求或已經建立自己的獨立國家。

在國際社會人口流動愈來愈頻繁的演變下,孫文原本在「三民主義」錯誤地講解的「民族」,其中所強調的血緣、語言、風俗等,事實上攏呣是構成民族的重要因素。換一句話講,民族和種族是無仝的概念,民族呣是種族。

雖講孫文誤解民族定義,造成真濟過去被迫死讀三民主義的台灣人,有困難糾正怹對民族累積形成的「認知偏差」,相當妨礙台灣民族主義的理性討論和宣揚。總是,孫文嘛是有吸收美國林肯總統1863年11月19在珪鐵次堡(Gettysburg)彼篇出名的演講,其中「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所強調的「民」在現代民主國家的重要意義,所以在三民主義伊有突出「民」的「民族、民權、民生」。

反台灣民族運動的勢力,包括支共和赤藍勢力,攏知影,祙使予台灣人擁有世界民族運動已經證明,上強有力的反抗外來勢力壓迫的理念武器,所以,支共和赤藍勢力一方面用「支那擴張主義」偽裝的虛假不實的「支那民族主義」武器,來混亂台灣人的民族認同,另外一方面,透過各種管道歪曲、醜化台灣民族主義、民族主義和民族的意義,目的著是要予台灣人祙接受台灣民族主義,促成堅強團結的台灣民族。

有一寡對台灣民族主義理念較有認識的台灣人,感慨台灣人對民族的認知偏差,予逐濟人有困難科學、理性地接受既有存在的「民族」定義,致到,雖然民族的定義真清楚是國際社會學者普遍通用,台灣人卻逐奇怪咁哪浪費時間在吵啥是民族,毋願分別「族群」、「種族」和「民族」的無仝,完全無法度進入民族主義意義和台灣民族主義內涵的瞭解和討論。所以,有人提議甘粹照通用的「民族」定義,將「民族」改稱「國族」,希望安呢咱台灣人的神經系統會當跳脫「認知偏差」,進入「國族主義」意義和「台灣國族主義」內涵的瞭解和討論。

這種將「民族」改稱「國族」的建議,我認為是就民族精神上,對追求建立現代進步國家的反動,用「國」來取代林肯高舉「民」的政治理想,嘛降下「主權在民」理念下,咱期待台灣人堅持「民」的至高位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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