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重義
在推翻外來殖民統治或是反依附外來勢力的買辦集團,反抗運動高舉民族主義來宣示革命運動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強力打擊、摧毀統治集團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安呢來喚醒、壯大擁護群眾的支持,提升革命運動的力量,是幾乎所有近代民族獨立運動,所採取達到成功目標的鬥爭行動方向。
目前還綁架台灣人的所謂「支那民國」,是支那流亡集團建構來壓迫和剝削台灣人的外來非法體制,尤其《支那民國憲法》所主張的「固有領土」侵犯支那和蒙古兩個聯合國會員國的主權,嘛侵犯圖博、東突和內蒙等民族的民族自決權,嘿在台灣社會是完全無合理性、無合法性嘛無正當性的外來荒誕體制。
關於台灣的主權歸屬,在1952《舊金山和約》生效了後,「台灣地位未定」一直著是國際法明確清楚的結論,嘛是美國政府一直公開表明主張的立場。
有真濟台灣人逐重視台灣的國際法理地位。過去,有在美國聯邦政府體制內,無中生有的「台灣受美國軍政府管轄」,這種曾經騙一大堆單純無知的台灣人的肖話,詐騙頭人過身後,現在只剩死蛇活尾。另外,嘛有無國際法背景,在戰後和約條文閣無真正看有英文意思,自己黑白作夢的「台灣是聯合國的託管地」。這寡人大概呣知廖文毅當年在海外走撞,要求聯合國託管台灣攏無被接受的歷史。
今年來,我特別注意著,有幾位支持台灣獨立的台灣人,主張根據戰後和約「假支那民國是合法代管台灣」。這種自己發明的「代管」講法,基本上是將1949蔣介石集團建構假「支那民國」竊占台灣合法化。事實上,假「支那民國」連1951的「舊金山和會」著無受邀請參加,也著是同盟國並無閣予蔣介石流亡集團有「二戰同盟國」的地位,戰後和約內底嘛根本無任何條文,授權蔣介石流亡集團或假「支那民國」當局,有繼續在台灣維持「接受日本投降事務」的權利!
雖然當時美國基於反共,安排蔣介石集團和日本簽訂所謂《台北和約》,這種美國強權的片面決定,並祙當構成蔣介石流亡集團,擁有同盟國在舊金山和約內底的權利。所以,台灣人千萬呣通,將外來流亡集團竊佔台灣「合法化」做代管台灣,嘿是違反台灣民族獨立運動的基本革命鬥爭方向!
既然假「支那民國」在台灣無合法性嘛無正當性,咱台灣人著會當照美國、愛爾蘭和波羅地海國家爭獨立的模式,直接行使正當的民族自決權利,廢除外來非法體制,根本無需要考慮所謂「修憲門檻」的問題。
愛好和平遵重國際秩序的台灣人,必須堅持台灣民族主義的理念和行動,喚起台灣民眾共同務實推動「正名制憲」行使民族自決權,廢除外來非法的「支那民國」體制,來建立真正屬於咱台灣民族的現代國家,貢獻國際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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