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6月12日開庭審理港府律政司要求禁止傳播反送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的禁制令申請。法官在澄清誰是答辯人和公佈禁制令管道問題後,決定延遲到7月21日再行處理。這一禁制令的頒布將進一步挑戰科技公司如何在香港運作,損害香港的言論自由。
主審法官陳嘉信在庭上表示,禁制令申請訴狀的答辯對象是「不具名人士」,要求律政司澄清誰是答辯人,以及禁制令一旦頒布後是否適用於全世界。
律政司的律師稱,不是要禁止全世界人傳播這首歌,而是針對一些目前正在傳播這首歌從事做違法行為的人。法官追問,如果頒發禁制令時,有關人士並無或沒有意圖傳播此歌,但禁令頒布翌日就有意圖傳播,是否違反禁制令、會被控告上法庭,律政司答「會」。律政司隨後同意將禁制令措辭修訂為針對「正在進行或有意圖進行相關行為的人」。
法官還關注公眾如何獲得禁制令的內容。律政司稱,會在政府、警方和律政司網站公佈禁制令內容,也會張貼在警察總部報案室讓公眾閱覽。法官問及為何不登報,認為可在一份中文報章及一份英文報章刊登禁制令,而律政司稱政府會發出新聞公告,屆時傳媒會報導,公眾可從中知道內容。法官表示認可,並要求在新聞公告中加入二維碼,讓公眾可以連結到禁制令文件。
港府6月6日宣布,律政司已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播放或傳播被譽為「香港國歌」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這首在2019年反送中民主抗議活動中誕生並廣為傳唱的抗議歌曲,在去年的幾次國際體育賽事上被當作香港國歌播放。
律政司申請的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四項與該歌曲有關的所謂「非法行為」,要求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聯網廣播、表演、發布或展示等有關歌曲,歌曲的曲詞,而歌曲的改編本以及實質上與歌曲相似的歌曲也在被禁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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