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三雄和陳玲玉訪談Q&A
文 /郝廣才
Q7.剛才提到去牯嶺街買禁書,請問陳律師是自己發現這些書嗎?
陳:我從初二就開始看課外書。而且,我爸爸經常為朋友助選, 他很會助選、很會講話,但因為他不會講國語,所以我初中的時 候就開始幫他寫國語的競選稿。當時香港有一個 出版社叫「今日世界」(編按:美國新聞處在香 港的據點組織,除了出版新聞雜誌以外,也翻譯 許多美國著作),出了很多翻譯的美國傳記。我 發現很多美國總統都是學法為政,我也明白政治 不是一個專門學問,法律才是,所以我初中二年 級就立志當律師。那時我去書店買了第一本法律 書籍《法學緒論》,付款的時候,店員就跟我說 「小朋友,這個是大學用書。」我說我要看。後 來念了臺大,才發現這本書是臺大法學院院長韓 忠謨的著作。
我當上法代會主席、洪三雄當上臺大法言社社長之後,我們還寫了《臺大法言》的信念:「以生命保證內容,以內容交代歷史。《臺大法言》的立場是:保民主、爭自由、尊人權、養正氣。」洪三雄很會寫這種 slogan(標語)。
有一次《聯合報》還特別刊載一段小篇幅,提到臺灣最有影響力的報紙是《臺大法言》,因為我們很會寫這種大標題。我記得當年退出聯合國,洪三雄就寫了「漢賊不同窩,再見聯合國」,標題都是強而有力,每次一發行都會被搶光。別校 的陳永興也是看到《臺大法言》,特地從高雄上來找我們。我幫「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論會寫宣傳單,就下了標題「莫道書生空議論, 頭顱直處血斑斑」,也引用伏爾泰說的「你所說的話,我一句也不贊成,但我以生命保證你有說話的權利」。為什麼會寫得好?因為我很喜歡看 書,都是讀書學習來的。
Q8.「臺大法言社」只有法學院的學生可以參加嗎? 當時臺大校內外還有什麼學生刊物? 自由派的刊物有哪些?
陳:臺大有個全校性社團叫「大學新聞社」,臺大 法學院自己的社團是「臺大法言社」,都各自發行 同名刊物。另外,臺大醫學院是發行《醫訊》,文 學院發行《文訊》。我跟洪三雄接手後,《臺大法 言》是發給全校,但《醫訊》跟《文訊》都不會這麼做。有一次 我們還被訓導長叫去問:「法代會為什麼要把報紙發到全校?」 我就回答我們有文章要大家共享。我們一次都印一萬份,也有拉 到足夠的廣告費,又讓台大思惟改變很多,所以引起很大的迴響。
洪:校內主要是三個刊物,法學院《臺大法言》、 醫學院《醫訊》和文學院《文訊》,其他學院基本 上沒有。另外還有全臺大的報紙《大學新聞》和雜
誌《臺大青年》、《臺大論壇》。除了《畢聯會訊》 是學校指派發行的,其他大部分的刊物都經常跟我們的《臺大法 言》溝通合作、分享觀念,我們不會只聽學校刊物的要求。
陳:另外,我們也認識畢業生聯合會的主席,他當時也 擔任《畢聯會訊》的發行人,但我們跟他接觸不多。我 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寫了一篇支持政府派的文章,內容 提到「良人之於妻妾,猶如政府之於國民」。
Q9.原本就有審稿制度嗎?還是因為發生什麼事情, 才開始有這個制度?
陳:當時是戒嚴時期,所謂「戒嚴」就是政府可以 不經過審判而去剝奪人民的自由,包括言論自由、 人身自由等,所以我們校內刊物全部都要事前審查。我當了法代會主席後有一 個很重要的貢獻。當時我在 1971 年 10月 15 日,辦了「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請了六個教授跟訓導長參加。我們在座談會上特別提到,有言論自由就不 應該審稿。如果要審稿,應該由教授來教導我們,而不是由教官,因為教官審 稿就是一種思想控制。座談會結束後,學校就成立了「臺大學生刊物稿件評閱 委員會」,另外還有一個《臺大學生刊物稿件評閱委員會組織辦法》,由臺大 教授成立審稿委員會。訓導長也同意這個全新的審稿辦法,從此教授就加入審 稿的陣容。
Q10.在審稿制度下,跟校方發生了哪些衝突?
陳:我們曾經「開天窗」。有一次,我們輾轉拿到胡卜 凱的文章〈知識分子的責任〉,校方審查後說不能刊登。 我們就在當期登了文章標題與作者名字,但沒有內容, 特別註明「本文奉上級命令禁刊」,再附上小字「我們 很遺憾,因為上級禁止我們刊登」,而我們竟然就不敢刊了,歷史上 從來沒有哪個報紙「奉上級開天窗」吧。
另外有一次,我們未經審稿就印刷。當時我們都是禮拜六去印刷廠排 版,禮拜天印刷。禮拜一上午十點,印刷廠就會把這一萬份報紙送到 我的法代會主席辦公室。有一天早上,我進到辦公室就發現《臺大法 言》不見了!是訓導處搶先跑來我的辦公室,把報紙搬走、拿去審查。 洪三雄立即衝去訓導分處主任辦公室,用腳踹門而入,說:「這是我 出錢印刷的,憑什麼隨便拿走?」那是我們辛辛苦苦自己拉廣告費、 印的報紙。
另外,也有過被訓導處停刊兩期。為了應付訓導處的各種控制,我們 曾經讓同一份報紙,同時在兩個印刷廠印刷,以防萬一。現在回想起 來,也是挺可怕的,要一直和校方過招。
Q11.當時你們把海報貼到椰子樹上的時候,校方有什麼反應?
陳:椰子樹上貼文宣是要宣傳「民主生活在臺大」座談會。 之前辦「言論自由在臺大」的時候,我發了一萬份宣傳單。 要宣傳「民主生活在臺大」時,我就看上臺大的椰林大道, 用圖釘把宣傳單貼在每一棵椰子樹上。我請幾位男同學幫忙, 他們第二天就說手很酸,因為我要他們貼一百張。海報文宣都由同一個同學 周大中來手寫,因為我要給大家同一個既定印象。
Q12.不同的學校會一起辦活動嗎?你們那時候跟陳永興是在保釣運動認識的嗎?
陳:我們的活動都是法代會自己主辦,不會跟其他學校 一起,但是我都會請他們來聲援。比如寫一些文章,談 座談會的議題、報導活動現場,這樣就會增加迴響。 會認識陳永興,是因為他的妹妹念臺大經濟系,是小我一屆的學妹。 她會把每一期《臺大法言》都帶回去高雄給她哥哥看,陳永興看了都 覺得臺大太厲害,怎麼可以做這麼多事情。那時候我們有通電話,有 一天早上七點多,他就直接按門鈴來拜訪我家。我嚇了一跳,因為他 說他坐夜車,到臺北後就直接過來。我就立即陪他坐公車到臺大法學 院,找了空教室,坐下來交換意見。主要跟他談談《臺大法言》是什麼、 如何辦活動、又做了哪些事等等。我們之後就寫文章互相鼓勵、互相 支持,一直到現在都是很要好的朋友。
Q13.當時在學校辦演講跟座談會時,遇到什麼阻力或衝突?
陳:學校阻力當然很多。例如我們辦「言論自由在臺大」 的時候,前後總共申請十五次才成功。因為法學院不敢 核准,但是訓導長在校總區,所以我們來回搭了十五次 0 南公車去找他。現在回頭想起來,我很尊敬張德溥訓 導長,因為他每一次都會跟我們說明為什麼不行,我就會修正後再去 向他爭取。 我跟張訓導長也會互相妥協,例如原本座談會叫「言論自由」,我就 在後面加上「在臺大」,縮小範圍,就獲准了。而我向訓導長說:談 我們的審稿制度,但我們上臺了就擴大範圍至校外。另外,我們也有 協調演講人名單。不能只有我邀請自由派的講者,他也有邀請其他保 守派的講者。他要求座談會最後由他來收尾。
另外,在辦「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辯論會的時候,本來訓導長不 准,後來成功的原因,是因為我加了「應否」兩個字。訓導長曾說: 原本的辯論會名稱透露你私人的想法。最後我還把「應否」兩字加大。
Q14.為什麼當時已是「臺大新聞社」社員,卻仍然要創立「臺大法言社」?
陳:參加臺大新聞社就只有寫文 章,但臺大法代會可以辦活動。我 們要做的事情,跟他們完全不一樣。 臺大全部的學生刊物,像文學院《文訊》、醫學院《醫 訊》內容包括院內的活動,有藝文版、康樂版。但我們是專注寫政論。
洪:在臺大新聞社時,我只是主筆之一。
洪:我們有臺大法律系系刊《法訊》,他們的目的是在 聯絡法律系師生的感情、發表跟法律有關的文章。
陳:但代表整個法學院性質的是《臺大法言》。當時我 們有四版,臺大校聞、法學院校聞、藝文版和政論版。
洪:我們的藝文版也都有反動意味。
陳:為什麼創辦臺大法言社?是因為我們要刊登每一次 座談會的情況,再配合座談會和時事的議題來寫文章。
洪:跟其他刊物完全不同,等於說把它當成新的《自由中國》在臺大發行。
陳:當時洪三雄叫我出來競選法代會主席的時候,我們 已經想好要做這些事情了。你想,我 9 月 18 日選上法 代會主席,為什麼我能夠在 10 月 15 日馬上舉辦「言 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 11 月 25 日後舉辦「民主生 活在臺大」座談會,12 月 7 日舉辦「中央民意代表應否全面改選」辯 論會?這是因為我在暑假還沒參選法代會主席,就已經規劃好了,否 則不可能那麼快,因為還要安排教授出席啊!我全部都是事先規劃好 才出來競選。我不是今日事今日畢,我是明日之事今日畢。所以我有 時間可以重新再思考。我們有很多筆名,其實都是同一個人。因為我 們寫政論,要篩選來稿者,文章不夠,就自己寫。
陳:在「言論自由在臺大」座談會之前,我們出版《快 報:我們要說話的權利》,錢永祥、盧正邦、洪三雄和 我四個人在我家餐廳,一個禮拜六下午就寫好,禮拜天 就去印,禮拜一就發行。
洪:我在《臺大法言》的第一篇專論就是〈建國優先 論〉,其實就是要繼承《自由中國》。我們不敢說反攻 無望,但我們這篇文章的第一個重點是講要先建國,把 國家建立好。第二篇是〈民主至上說〉,再來就是〈全 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 、〈我們的命運〉,這些都是一步一步來的。
我們有一套政治理念,這些都是有先後次序跟脈絡的論述,綜合起來 就是一個真正的政治主張。
我們當然也是有別的影響力。比如說有一次學校要把我們記過、停刊, 訓導處就要在《大學新聞》登一個啟事。他們要刊一整版說明:為什 麼懲罰我們。這不合理。
陳:結果有一個大學新聞社的同學在印刷廠付印前,就 偷列印一份完稿,馬上到我家給我們。
洪:我們就去找韓忠謨院長。
陳:我們兩個很天真,跟院長說:訓導長要在《大學新 聞》登整版記過公告,請他幫我們致電訓導長。希望他 能要求訓導長在下一週《大學新聞》的相同版面,讓我 們倆刊登答辯啟事。院長就說事情不是這樣辦的,他 馬上拿起電話打給訓導長說:「我也當過臺大的訓導長,我也曾經把 學生記過,但是我從來沒有把記過的理由登在《大學新聞》給全校周 知。」他就要求訓導長撤刊。
洪:這撤刊不得了,禮拜天就要印刷,印不出來。
陳:因為這樣還要補版面,會來不及。
洪:後來訓導處的課外輔導組就妥協,把原本的記過公 告撤掉。還寫了一篇道歉啟事,貼在大學新聞社的門 口。因為禮拜一早上,全校班代表到臺大校總區的學生 活動中心去領《大學新聞》,結果領不到。
陳:那時候沒有手機,我們還特地拿照相機去照這篇訓 導處的道歉啟事。那期《大學新聞》就延後出刊。
洪:所以事實上,我們也影響大學新聞社很多。
陳:那時候真的好忙,各種鬥法盡出。韓忠謨院長非常照顧我們。
本文摘自格林文化出版〈青春自由夢〉一書。
【出版社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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