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軍校學生不等同軍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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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至劭(台聯政策顧問、工程主管)

一名師大附中學生日前於網路發文指出,自己是二00七年在中國南京出生,兩歲時回到台灣,但在今年的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申請國防醫學院時卻因「未入本國籍滿二十年,不符報名資格」為由,撤銷申請資格,讓他難以接受。

對此國防部昨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青年學子報考國軍各招募班隊,須經甄選會進行安全調查等程序;另軍校招生簡章明訂,依據「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十九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須設有戶籍滿二十年,始得報考入學。

國防部說明,本案經移民署於二0二五年四月查復,該名考生為南京市出生(母親為陸籍),二00九年申設戶籍時同步宣布放棄陸籍,並獲准在台定居,故不符合「設籍滿二十年」的規定。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例行記者會提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二十一條規定身份轉換以後必須要滿二十年,否則不能夠擔任情報人員、不能擔任志願役的軍士官兵,也不能擔任國防機構的文職、教職或者是聘僱人員。

這樣的規定實不合理,比擔任一般公職的條件「入戶籍取得身份後十年」的條件還嚴格太多,顯然不符比例原則!

陸委會解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所定擔任志願役及軍職人員需二十年的規定,但這樣解釋過於牽強,軍校學生不等同軍職人員,而軍事學校招生簡章是根據政府法令訂定。

考上國防醫學院,只是學生,還不是軍職人員,建議將二十年改為十六年即可參加考試,讀完四年軍校畢業正式授階,剛好滿二十年,即可依上述規定擔任國家正式軍職,光榮成為軍官。

國家軍官要一開始就重視忠誠度問題,必須只擁有我們自己國家的國籍,這是沒問題的,但不合理規定要革除。試想想,規定入籍滿二十年才能報考軍校,像這位師大附中學生,他是正常狀況,今年十八歲高中畢業,依這樣規定,至少必須等兩年才能考,人生那有那麼多青春可以這樣等,這樣等有意義嗎?再等兩年忠誠度就會增加嗎?

國家募兵困難重重,嚴重不足額,這些軍校畢業生正是國家軍方的主幹,一生以軍人、軍隊為唯一職業,這是非常寶貴的資源,切勿寶送上門來,卻還一味往外推,何況「明星高中報考軍校,這更是難能可貴。」歡迎、嘉獎都來不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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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至劭
王至劭
台中人,畢業於高雄師大物理系,英國約克大學量子力學碩士,彰化師大物理博士候選人。 曾任教於高中、大學,後從事建築事業,業餘並在補習班兼課,物理、數學、英文、史地都教,是有名的多方面專長老師。 還專長於美術,多次參加個展、聯展,並於台中縣美展、全國美展獲得名次。熱愛寫作,對於環保、文化、歷史、教育、國防戰備各方面,多所建言和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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