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從《世紀血案》爭議與檔案封存責任 論德國除垢經驗對台灣經濟清算之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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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Jimmy Chen 

2026年2月10日致總統的一封公開信:揭露真相清算除垢,轉型正義正是時候

前言:解殖,是為了讓台灣成為台灣

總統閣下:

這封信,寫在台灣民主化三十多年後的今天,寫在我們自以為已經遠離威權,卻發現威權幽靈其實從未遠離的時刻。我必須以一段沉重但必要的話語,作為這封信的開端,因為這正是我們當前困境的總結:

『揭露真相僅是清算與除垢的起手式,遠非轉型正義的終點。台灣人必須清醒意識到,這座島嶼歷經華殖統治長達七十九年,從二二八事件到無數次國家機器的暴政屠殺,真相至今仍被掩蓋在迷霧之中。元凶未曾定罪,加害者未受追究,台灣四代人應得的公道依舊懸而未決。正因正義的缺位,才讓加害者集團的後代在林宅血案四十六年後的今天,仍敢以捏造劇本拍攝電影,公然在受難者家屬的傷口上灑鹽,甚至企圖重塑歷史敘事。

蔣介石的性病能看,林宅血案的真相不能看? 這是台灣轉型正義最諷刺的對比。一邊是連性病史都公開的獨裁者日記,另一邊是被蓋上「絕對機密」、要我們等到2030年的血案真相。 圖:作者提供

這種亂象根源於台灣從未真正啟動解殖工程。現今本土派主政者顯然缺乏對黨國幽靈的警覺,甚至未曾意識到台灣仍囚禁於華殖統治的結構遺緒中。解殖除垢工程若不邁步,所謂的民主自由不過是建築在不公不義沙灘上的閣樓。當政者若無視歷史傷痕的根源,一味對外宣稱中華民國是台灣,這與當年國民黨宣稱中華民國代表中國如出一轍,本質上都是一種逃避現實的自欺欺人。

真正具備擔當的領導者,應展現如日本高市早苗般的果敢,誠實告知人民台灣所處的真實困境,並在取得全民授權後,即刻全面落實轉型正義。我們不需要政治妥協後的修辭,而是需要徹底切斷殖民臍帶的決心。

這份覺醒應從最細微的符號開始。我們堅持書寫台灣而非臺灣,正因為台字是古字,代表本來面目;而臺字則是清國將台灣視為海外瞭望臺的殖民標記。從文字的去殖民化到國家意識的重構,台灣人必須奪回詮釋權,才能在不公不義的廢墟中,重建一個符合公平正義的正常國家。』

總統閣下,這段話或許刺耳,但卻是這座島嶼上無數心靈的真實吶喊。接下來,我將向您報告,為什麼會有今天這些亂象?是誰在阻擋真相?我們又該如何參照德國的經驗,真正動手清理這個國家?

荒謬的雙重標準 當統治者的個人醜聞可以公開供大眾消費,但統治機器屠殺人民的具體操作細節(如誰下令、誰執行、誰監聽)卻被視為必須保護的「國家安全」。這顯示在現行官僚體系中,保護「劊子手的作業手冊」竟然比揭露真相更重要。

第一章 文化戰場的反撲:為什麼他們敢拍這部電影?

近期,《世紀血案》這部電影引起了軒然大波。劇組在未告知、未徵求當事人林義雄家族同意的情況下,竟然想用捏造的劇本,把嚴肅的政治謀殺拍成商業懸疑片,甚至流出的劇本還影射受害者陣營(如史明前輩)才是幕後黑手。這不僅是「消費悲劇」,這是「把別人的血拿來暖自己的手」。

1.1 傲慢的根源:沒有被清算的權力
監製郭木盛坦言,採取「拍完再談」的先斬後奏策略,正是因為他們心裡清楚家屬不會同意,但他們依然選擇霸王硬上弓 。為什麼他們敢這麼做?因為在他們的認知裡,歷史的詮釋權依然掌握在舊黨國勢力手中。

這部電影的出現並非偶然,它象徵著威權遺緒在文化戰場上的反撲。當年的加害者從未被清算,他們的後代或利益繼承者,自然認為自己依然擁有定義「什麼是真相」的權力。當我們的演藝圈對這類題材毫無警覺,當演員們為了生計而成為扭曲歷史的幫兇時,這說明了「黨國幽靈」從未離開。它只是換了一張臉,從拿著槍桿子,變成拿著攝影機,繼續對台灣人的記憶進行殖民。

第二章 檔案的黑箱:是誰把真相鎖了五十年?

如果說電影是文化上的二次傷害,那麼政府對政治檔案的封鎖,就是對家屬的體制性凌遲。總統閣下,您一定想問:為什麼林宅血案過了四十六年還不能給人民一個完整的交代?

經過詳實的調查,我們必須指名道姓地說清楚:這不是「疏忽」,這是人為的「決策」。

2.1 關鍵決策者:邱國正與蔡英文
是誰定義並拍板了「展延50年」?

把關者——邱國正:
時任國安局局長邱國正(2019-2021任職)。在促轉會積極調閱林宅血案、陳文成案等關鍵檔案時,邱國正代表的國安局採取了極為強硬的立場。他援引《國家情報工作法》,主張檔案內容涉及「情報來源」與「國際合作」,若公開將危及國家安全。因此,國安局將這些檔案核定為「永久保密」或設定了長達50年的解密期限 。邱國正是實際執行這項封存政策的拍板者。

默許者——蔡英文:
時任總統蔡英文。雖然蔡前總統曾公開表示「關切」,並指示總統府秘書長陳菊進行協調,但她作為三軍統帥與國家元首,在關鍵時刻選擇了尊重情治單位的「專業判斷」,未動用總統的行政權力強制國安局解密 。這種體制內的妥協,導致了邱國正的「封存令」實質生效,讓真相繼續沉睡。

誰把真相鎖進保險箱? 這不是40年前的舊令!「2030年才能公開」是2019-2020年間做出的新決定。當時國安局(局長邱國正)援引《政治檔案條例》的例外條款,聲稱為了保護情報來源與國際合作(例如當年對澳籍學者家博的非法監控),堅持將保密期拉到最長的50年。說穿了,就是利用法規保護當年的線民與加害體系。

2.2 消失的證據:被「沖掉」的錄音帶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更揭露了令人髮指的事實:案發後,國安局聲稱林宅的監聽錄音帶已被「沖掉」(銷毀),但警備總部的內部紀錄卻顯示錄音帶當時仍「完整保存」 。這明顯是情治系統內部的滅證行為。

總統閣下,如果我們連一份四十六年前的檔案都不敢公開,如果連公然滅證的官員都不必負責,我們憑什麼說自己是民主國家?

第三章 他山之石:德國轉型正義的「雙重除垢」工程

台灣現在的困境,德國在三十年前也遇過。但他們選擇了一條完全不同的路。兩德統一後,德國人沒有說「過去就讓它過去」,而是啟動了兩項雷厲風行的工程:「人事除垢」與「經濟除垢」。這正是台灣目前最欠缺的拼圖。

3.1 人事除垢(Lustration):不讓加害者繼續掌權
德國人很清楚,你不能讓以前幫獨裁者抓人、打人的人,現在轉頭穿上西裝繼續當法官、當警察。

法源依據: 德國制定《史塔西檔案法》(Stasi Records Act),成立專責機構(BStU)。

具體作法: 啟動公務體系的「資格審查」。凡是公務員、法官、檢察官或公立教師,政府都會調閱檔案,查核其是否曾為秘密警察的線民或官員。

執行成果: 在統一後的前十年間,德國進行了超過170萬次的審查。重點不在於報復,而在於確認「適任性」。如果你曾利用職權迫害人權,你就被認定為「不適任」,必須離開公職 。

對台灣的啟示: 我們從未對威權時期的法官、檢察官、情治人員進行過這樣的審查。當年判人死刑的法官,現在可能還是法界大老;當年做偽證的調查員,可能已經升官發財。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司法改革與轉型正義走不動,因為機器裡還是舊時代的零件。

轉型正義不該做半套 國際慣例(如美國CIA、FBI)多遵循30年解密原則。林宅血案距今已46年,連當年被監控的關鍵外籍當事人都已離世,所謂「影響現今國安」純屬推託。情治單位拒絕交出檔案,象徵著威權時期的「殖民者心態」仍存,讓受難者家屬在黑暗中苦等,讓加害者在保護傘下安享晚年。

3.2 經濟除垢:黨產追討的「舉證責任倒置」
德國在處理前東德執政黨(SED)的龐大不當黨產時,手段更為強硬且具備法律創意,這是台灣必須立刻學習的重點。

執行機構: 德國成立了「政黨與群眾組織資產審查獨立委員會」(UKPV),這是一個擁有準司法調查權的獨立機構 。

核心武器:「舉證責任倒置」
這是最關鍵的一點。在台灣,黨產會要辛苦地去證明國民黨的錢是「非法」的,往往陷入漫長的法律戰。但在德國,法律規定政黨必須自己證明這筆錢是「合法」的(如黨費、合法捐贈)。凡是無法證明來源合法的資產,UKPV一律推定為「非法取得」的國家財產,直接沒收。

跨國追討:東德共產黨在垮台前,透過空殼公司(如Novum公司)將資金轉移到瑞士、奧地利。德國政府沒有放棄,他們與國際洗錢防制組織合作,一路追查金流,最終追回了數十億歐元的資產 。

第四章 台灣的經濟清算:從富邦併北銀案看起

總統閣下學德國不是喊口號,而是要拿來解決台灣的問題。前東歐共產國家(如波蘭、捷克)的經驗,制定更廣泛的《經濟除垢法》(Economic Lustration Laws),也值得我們參考 。

捷克的財產返還: 捷克在轉型後推動了大規模的財產返還政策,雖然過程痛苦,但它確立了正義的底線 。

波蘭與「專制法制主義」的對抗: 學者指出,現代威權政體或轉型期政體,常利用「專制法制主義」(Autocratic Legalism),即利用形式上合法的法律框架來掩蓋資源的掠奪 。這與馬英九市府當年聲稱「一切合法」的邏輯如出一轍。

學德國不是喊口號,而是要拿來解決台灣的問題。威權統治遺留下來的畸型社會,最明顯的病徵就是「黨國資本」對國家資源的掠奪。除了水泥業等特許行業長期被特定家族壟斷外,發生在馬英九市長任內的「富邦併購台北銀行案」,就是一個必須用「德國標準」重新檢視的案例。

4.1 案情核心:被低估的國家資產
2002年,體質優良的公營台北銀行,被規模較小的富邦金控併購。這起「小吃大」的合併案,長期被質疑是「賤賣國產」 。

資產未重估: 台北銀行擁有44處位於黃金地段的房地產。在合併估價時,並未進行「資產重估」,而是以早年的購入成本計算。據當時議員估算,這導致北銀資產被低估了至少60億新台幣 。這消失的60億,就是台北市民被竊取的財富。

魚翅宴的陰影: 馬英九市長當時與富邦高層在私人招待所的「魚翅宴」,更讓整起交易蒙上了政治交換的陰影 。

4.2 具體作法:啟動「台灣版經濟除垢」
我們不能因為案子過了二十年就說「那是歷史共業」。依照德國經驗,我們應採取以下具體行動:

立法制定《重大公產處分檢討與不當利得追繳法》:
針對威權時期及民主轉型初期(如1980-2008年)的重大公產民營化案件,設立特別調查權。

引入「舉證責任倒置」機制:
要求當年的受益財團(如富邦集團)證明當年的交易價格符合「當時的實質市價」。如果無法證明(例如無法解釋為何土地未重估),則推定為不當利得。

追繳差額,而非沒收公司:
我們不需要沒收整間銀行,但必須計算出當年被低估的資產差額(加上二十年的利息),要求受益者補繳回國庫。這筆錢,應用來成立「轉型正義長照基金」,照顧受難者家屬與台灣的長者。

結語:現在不做,就沒有未來

總統閣下,電影《世紀血案》的荒謬、國安局檔案的封鎖、以及富邦案的資產疑雲,這三件事看起來無關,其實都是同一件事:中華民國殖民體制的遺毒,依然在吸食台灣的血肉。

雖然我們明白黨國幽靈至今仍牢牢掌控著台灣社會許多角落,諸如立法院、媒體、從政漂白後的地方黑惡勢力,乃至自舊政府延續下來的檢調司法舊公務體系資深人員,甚至為數眾多對歷史共業與公義無感的民眾。推動轉型正義的解殖工程無比艱難,但卻是台灣民選總統必須肩負的歷史使命。

給賴清德總統的呼籲 賴總統,您是受民意託付的國家元首。既然連當年的加害者陣營都為了政治攻防喊出要公開,執政黨更無理由背負「隱瞞真相」的黑鍋。我們呼籲您動用總統行政裁量權,認定檔案公益性大於情報機密性,打破情治黑箱,即刻全面上網公開!

我們建議您採取以下四項具體行動,作為給台灣社會的交代:

第一,文化防禦與歷史重構:
對於像《世紀血案》這樣扭曲史實的商業行為,政府雖不應審查,但必須表明立場,並主動資助以受害者視角出發的影視作品,奪回歷史詮釋權。

第二,政治檔案的「絕對解密」:
撤銷國安局對林宅血案等檔案的「永久保密」行政處分。不管邱國正當年怎麼批的,現在您是總統,請您下令解密。真相不該有保存期限。

第三,啟動「經濟除垢」工程:
行政院應立即成立「公產民營化調查小組」,參照德國UKPV模式,優先清算富邦併北銀等重大爭議案件。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將屬於人民的財富追討回來。成立「長河」基金,作為民間拍攝「威權時代重大事件」影劇專案補助金,以還原歷史真相,紀錄當代台灣人曾經歷的沿途視野。

第四,符號與體制的去殖民化:
誠如信首所言,我們必須堅持使用「台灣」而非「臺灣」,稱中國為中國,而非大陸。這不僅是字體的選擇,更是主體性的宣示。

總統閣下,民主時代,不該延續過去有權無責的官場文化,錯誤的政策,侵犯人權的行為,全部需要攤在陽光下,究責除垢。

時間不等人。林義雄先生已是耄耋之年,無數受難者家屬正帶著遺憾離世。如果我們這一代人不能解決這些問題,我們就是將爛攤子留給下一代,甚至讓下一代繼續生活在謊言與不公之中。

誠如二二八關懷總會王文宏理事長所言:「沒有真相,哪來和解與原諒?」

這是一場沒有煙硝的戰爭,是對抗遺忘、對抗貪婪、對抗謊言的戰爭。我們需要一位有勇氣的總司令。請您展現魄力,為了實現台灣的公道,讓台灣早日邁向正常國家化,也為了讓國人都能擁有正確的歷史觀與平等的人格。請效法日本高市早苗首相,果敢誠實地告知人民與全世界,台灣所處的真實困境,並在取得全民授權後,即刻全面落實轉型正義歷史工程。

敬祝
政躬康泰,天佑台灣

一位不願遺忘的台灣公民 敬上

2030年太久,正義不能遲到 轉型正義不是請客吃飯,而是清算除垢的歷史工程。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請讓陽光現在就照進檔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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